悟能 发表于 2017-3-28 18:04

所以说,喝多了误事,看见很多人喝多了丑态毕露,我都觉得尴尬!

刺猬也温柔 发表于 2017-3-28 18:05

喝一顿酒,丢了乌纱帽,真是太不值得了!

胸大不由己 发表于 2017-3-28 18:05

这应该不是第一次,不算冤枉他!

惯偷 发表于 2017-3-28 20:02

没素质。

战术性撤退 发表于 2017-3-28 20:24

妈的,双开就完事了?杀人偿命。

光明小黑屋 发表于 2017-3-28 20:26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好吗

行为艺术 发表于 2017-3-28 20:26

一出事就双开,我好怕哟

药药药切克闹 发表于 2017-3-28 20:26

太不要脸了打死人双开了事

拔粪宝 发表于 2017-3-28 20:2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是双开就了事了的

如果有如果 发表于 2017-3-28 20:27

我敢肯定,这个公民被判刑绝对比那个辱母案被判得少,而且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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