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能
发表于 2017-3-28 18:04
所以说,喝多了误事,看见很多人喝多了丑态毕露,我都觉得尴尬!
刺猬也温柔
发表于 2017-3-28 18:05
喝一顿酒,丢了乌纱帽,真是太不值得了!
胸大不由己
发表于 2017-3-28 18:05
这应该不是第一次,不算冤枉他!
惯偷
发表于 2017-3-28 20:02
没素质。
战术性撤退
发表于 2017-3-28 20:24
妈的,双开就完事了?杀人偿命。
光明小黑屋
发表于 2017-3-28 20:26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好吗
行为艺术
发表于 2017-3-28 20:26
一出事就双开,我好怕哟
药药药切克闹
发表于 2017-3-28 20:26
太不要脸了打死人双开了事
拔粪宝
发表于 2017-3-28 20:2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是双开就了事了的
如果有如果
发表于 2017-3-28 20:27
我敢肯定,这个公民被判刑绝对比那个辱母案被判得少,而且少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