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姐
发表于 2019-11-6 11:28
如果有什么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渠道,如果是故意伤害的话派出所早就立案了,怎么会不立案了,发这些在这里吸引眼球是没有用的。
飞翔吧
发表于 2019-11-6 11:32
太夸张了
木瓜
发表于 2019-11-6 11:33
谁还敢去哪里上班
丹姐
发表于 2019-11-6 11:59
听说,对方当事人正在走法律起诉名誉权损害,以事实为依据,还原事实真相,拒绝一面之词。
看过
发表于 2019-11-6 12:07
现在法治社会,还是扫黑时期,如果真是打伤人了早被抓了,事实有待考察!吃瓜群众不能单凭一面之词胡乱评论!
馨雨梨花
发表于 2019-11-6 12:15
据了解,这个姓谭的,都跟几任经理都吵过架,经常辱骂公司员工,辱骂下属,人缘口碑很差!既然都报案了,肯定以公安部门处理结果为准!何必在此吸引眼球?不过是隔壁老王(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薄荷
发表于 2019-11-6 16:24
那个领导那么没有良心的?
车行天下
发表于 2019-11-6 16:25
把人害成那样,都想不负责任
谭晓芸
发表于 2019-11-6 18:25
馨雨梨花,请问你谁跟你说的这些话,没有事实根据的别乱说,拿出证据说,你不了解我不怪你,但是请你别在拿盐巴在伤口上,做落井下石之人,我的事情有目共睹,所有的证据都有,在此顺祝关心拥护我的人,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平安吉祥
谭晓芸
发表于 2019-11-6 18:30
丹姐 发表于 2019-11-06 11:28
如果有什么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渠道,如果是故意伤害的话派出所早就立案了,怎么会不立案了,发这些在这里吸引眼球是没有用的。
谢谢你的关注,但是如果能顺利的话,也许没有多少人会看到这么凄凉的一件事了,如果每个人都是讲道理的,就不会有冤枉的灾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