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一官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被查
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苏能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钦州廉政网官网截图
经查,苏能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收受贵重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财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向办案部门打听案情和说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对子女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公安警察领导干部的特殊权力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自己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苏能帅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腐化堕落,无视党纪国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甘于被黑恶势力围猎,长期为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六项纪律”样样违反,纪法底线双双失守,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苏能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苏能帅简历
苏能帅,男,1963年8月生,汉族,广西合浦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5.12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干训班学员;
1985.12—1986.12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治安科见习民警;
1986.12—1988.02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治安科办事员;
1988.02—1990.09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治安科科员;
1990.09—1992.08 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公安管理专业学生;
1992.08—1992.11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治安科科员;
1992.11—1993.04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出入境管理科科员;
1993.04—1995.10 广西钦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出入境管理科副科级干部;
1995.10—1997.09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城西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1997.09—2001.05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南珠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1.05—2001.09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干部(正科级);
2001.09—2002.04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正科级);
2002.04—2003.01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干部(正科级);
2003.01—2004.09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人(正科级);
2004.09—2007.10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2007.10—2009.08广西灵山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08—2011.04广西灵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4—2012.09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2012.09—2019.06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
2019.06—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必须严惩!!!!! 公安局的副局长 多少可以捞点油水 有做一位贪官 想起了人民的名义 在往下查一查 腐败堕落,知法犯法,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坐上这个位置的 做人没有原则这怎么为百姓做事?开除的好 这种人应该严惩!继续往下查,真是目无法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