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全身是伤,休克后救治6天仍未苏醒,竟是18岁母亲所为!
近日成都市一名男童全身是伤被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交通医院救治的消息在网上传开据悉该男童已于6月25日下午转至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救治目前正在该医院PICU病房7月1日下午郫都区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男童的伤由生母所致目前,郫都警方已立案侦年轻父母面对医生的疑问支支吾吾6月25日16点18分左右,四川省人民医院交通医院医生接收到急诊科护士送来的一名男童,病情较为危重。“娃娃来的时候一直抽搐,脸色很白,身上很多瘀斑。”该名男童被直接送往抢救室,什么手续都没办。
医生回忆,送孩子来的,是非常年轻的一男一女两人,看起来像孩子的父母,但对于医生的疑问都支支吾吾。“我问他们打过娃娃没有,咋个成这样的?他们不回答,问住在哪里也不回答,再三追问都不说。”
孩子腿上有细条的伤痕,对此,孩子的父亲表示,“不知道怎么来的,早上出门上班都没有。”孩子母亲曾对医生说,是下午2点左右发现异样的,但过了2个多小时才送医的原因是“孩子爸爸在上班”。
通过救治,孩子虽然暂时停止了抽搐,但伤情仍然很重,该院医生联系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后将孩子转院,孩子父母也随其前往。
孩子身上瘀伤新旧不一情况非常危重7月1日,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PICU副主任医师熊梓宏介绍:“入院当时的确处在很危重的状态,男童全身皮肤多处有淤伤。”
男童大约1岁,在接诊时有发烧、抽搐、惊厥等多种症状,“当时情况非常危重,他体温高热,心率达到了两百多次,呼吸微弱,处在昏迷状态。”
熊梓宏还表示,男童面色呈现青灰色,营养状态非常不好,体重仅有6.5公斤,并且有循环休克的表现。此外,他的心脏、肾脏、肝脏等器官和神经系统也有损害。
因发现男童的全身多处有新旧不一的瘀伤,院方随即报警,“当时看到警察带走了他妈妈进行调查,法医和民警都来取证了。”
熊梓宏同时还透露,男童母亲的身份证号显示,她生于2002年。
男童状态有好转但意识没完全恢复截至目前,男童的休克症状已经纠正,体温回到了正常,多器官功能的损害程度已有好转,各项感染指标也在明显下降。
熊梓宏对网传男童臀部有刀伤的消息进行了否认,她表示是皮肤有破损和渗血。
警方已立案侦查系生母在家中殴打儿子7月1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通报称该案系生母殴打男童致伤,警方已立案侦查。
通报全文如下↓↓↓律师说法对于这件事,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表示需要根据孩子的受伤情况来确定。
从外表来看,男童母亲的行为已属于虐待,不过具体还要根据伤情鉴定进行判断。他还表示,妇联、民政等部门可以介入,通过程序剥夺男童母亲的监护权,如果男童伤情达到法医学上的轻微伤或轻伤,那么其母将面临行政拘留或判刑。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广州日报、封面新闻、930老友记、广西普法
这都是什么家长啊 怎么做得出这种事情的 小孩还那么小 养不起就别生啊 真是不配为人母 太过分了啊 真残忍啊 真下得了手啊 这都是早恋早偷吃禁果的结果,自己还是小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