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仔★ 发表于 2020-7-30 16:55

这种算情节严重的了!

我以为 发表于 2020-7-30 16:56

嫖为,知道错了吧,这次!

没有爱 发表于 2020-7-30 17:00

这是爆发性呀

热辣辣 发表于 2020-7-30 17:00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lol

红蝴蝶 发表于 2020-7-30 17:00

嫖娼本来就违法

原谅我 发表于 2020-7-30 17:01

染上就等死了

纪念品 发表于 2020-7-30 17:01

得了病,缺钱吧

世界没有尽头 发表于 2020-7-31 09:12

八个月两千块?犯罪成本那么低?

惯偷 发表于 2020-7-31 09:13

出去乱搞的人自己活该

红桃大战方块 发表于 2020-7-31 09:13

不管是卖的人还是买的人,都挺活该的,你不买我不卖屁事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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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判刑!广西一女子明知身患艾滋仍卖淫,构成传播性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