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小姐 发表于 2020-8-7 09:30

合浦曲樟这男子的田地被占变鱼塘,法官这么说…… ​

       跟着儿女在县城享清福的张启(化名)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在清明期间回了趟村里,却意外地发现自家的农田被隔壁张明(化名)挖成了鱼塘,并与张明家的鱼塘合并在了一起。张启以自己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为由将张明告上法院,后经法官耐心调解,该起围绕土地侵权引发的矛盾纠纷最终顺利化解。


       1999年,合浦县曲樟乡某村小组将面积0.2亩的农田发包给了张启,该农田与张明家的农田相邻。此后张启一直在该农田上耕种。近两年张启跟着儿女在县城居住,故将涉案地块留给本村村民耕种。今年清明期间,张启回了趟村里,发现自己的农田竟然被张明挖成了几米深的鱼塘,且与张明家的鱼塘合并在了一起。张启多次向张明交涉、向村委申请处理均无果后,于今年6月向该院提起诉讼。

      在初步了解案情之后,承办法官秦法官认为类似的土地纠纷在农村并不少见,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既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又能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于是,2020年8月3日,秦法官来到原、被告所在村小组,并邀请当地村委会、村小组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涉案地块进行现场勘查。接着,他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查看案卷材料、现场勘查以及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秦法官确认了张明于2018年9月将张启的责任田挖成鱼塘以私自使用的事实。


       张启称,他不介意将责任田交由同村村民耕种,但是被告的做法是在变相地“侵占”他的责任田,这让他无法接受。       而张明称,该地块曾属于自己哥哥所有,因哥哥户口迁出,该地块“空出来了”,这才分配给了原告。由于其一直无法转变观念,才会将原告的地块挖成鱼塘,与自己的鱼塘合并一起使用。
      秦法官知道原、被告既是曾经的近邻,也是有亲戚关系的堂兄弟,于是他以此为切入点,向双方当事人讲情理,释法理。在法官的一番劝说下,张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张启也表示谅解,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张明在2020年8月18日前对涉案地块进行回填,恢复农田原状并归还原告张启。
       土地纠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尤其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结合,用耐心和责任心,换来群众的放心和舒心,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事了心服,心服人和。(合浦县人民法院)

小小丹 发表于 2020-8-7 09:54

不是自己的地就不要钻空子占为己有啦

醉眼酩酊 发表于 2020-8-7 15:09

唉,不是自己家的就不是自己家的,哪里还有什么转变念想的

无目的旅行 发表于 2020-8-7 15:15

好心把地让给别人耕种,不是让你私自霸占的

浅忆如鸢诗中画 发表于 2020-8-7 15:51

都分配给人家了,怎么还能当自己的用呢

心里有座城 发表于 2020-8-7 16:38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做了错事承认下次就不要再做了

妹妹伱来吖 发表于 2020-8-7 16:47

不是你的始终都不是你的

純屬虛構 发表于 2020-8-7 16:48

为了自己的利益侵犯他人利益?

中心市场大妈 发表于 2020-8-7 17:12

拿别人的迟早要还回来

鱼米糖 发表于 2020-8-8 09:49

都是家务事,终因利益不成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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