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图说个杰宝 发表于 2020-8-11 09:48

该!北海一男子用老鼠夹抓了只“鸟”,被判刑还要赔偿...

8月6日上午,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辖区内首例因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今年1月13日上午,被告人黄某明在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花铺村委会黄泥垌村附近甘蔗地处使用老鼠夹诱捕到鹰类野生动物一只,并于当日下午将该只鹰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罗某连。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民警于当日17时许在罗某连住处查获其收购的该只鹰。同月15日,该只鹰被送到林业部门转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疾病监测中心救治。该只鹰因左脚跗跖上半部被夹子夹断,进行了截肢手术,目前仍存活,但缺失左脚,不能进行放生,仍留存该中心进行长期饲养。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黄某明非法猎捕并出售给罗某连的该野生动物为鹰科蛇雕。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该只蛇雕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25000元。

       被告人黄某明非法猎捕并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告人罗某连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及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对刑事案件审理部分,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等庭审环节。在民事公益诉讼审理部分,双方紧紧围绕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充分的举证、论证与辩论。
该案将择日宣判。


   蛇雕属于中大型鹰类动物,属东洋界物种,它上体深褐色或灰色,下体褐色,腹部、两胁及臀具白色斑点,尾部黑色横斑间以灰白色的宽横斑,黑白两色的冠羽短宽而蓬松,眼及嘴间黄色的裸露部分为本种特征。
   蛇雕往往栖居于深山高大密林中,喜在林地及林缘活动,在高空盘旋飞翔,发出类似啸声的鸣叫。主要以各种蛇类为食,是捕蛇能手,也吃蜥蜴、蛙、鼠类、鸟类和甲壳动物等。(北海政法))

感应 发表于 2020-8-11 10:04

其实普通人根本认不得这些动物的

空空空 发表于 2020-8-11 10:07

能以上千块钱卖和卖的一般都应该是知道它的价值的

弗拉基米尔 发表于 2020-8-11 10:36

这才多久?又开始抓野生动物了?

单反 发表于 2020-8-11 10:38

卖一千?看来是知道值钱的呢

10086最关心我 发表于 2020-8-11 10:39

看过一个视频,里面说过,其实野生动物没有什么神奇的功能,肉质还不好吃,那些神奇的功效都是那些为了赚钱的坏人冠上的

一步一跳 发表于 2020-8-11 10:40

人类为什么会自己养动物来成为食物,就是因为野生动物不好吃啊,怎么现在越活越回去了

鱼米糖 发表于 2020-8-11 13:22

没文化多可怕

拉多 发表于 2020-8-11 14:20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花开不败 发表于 2020-8-11 14:33

好可怜,一只脚还被夹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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