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四姐妹父亲车祸去世,生母竟带走42万死亡赔偿金并迅速改嫁...
“感谢法院同志,没有你们的尽心帮助,孩子应得的抚养费和赔偿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讨回来!”原告陈某明的姑妈激动连连地向执行法官道谢。9月7日上午,原告陈某明在其姑母陪同下来到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提交银行卡信息办理取款手续。▲当事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即日便可领到赔偿款案件回顾 2016年6月,原告陈某明父亲陈某海因交通事故死亡,原告一家因该事故共同获得赔偿款人民币52万元,被告冯某珍(原告的母亲)支付陈某海丧葬费3万元和给付原告奶奶易某环7万元,因原告四姐妹当时均未成年,余下42万元由其母亲冯某珍负责保管。后因冯某珍改嫁,原告陈某明姐妹四人跟随奶奶易某环生活,由奶奶照顾抚养。由于冯某珍改嫁时将上述剩余的42万元及家里的积蓄都全部带走,致使原告姐妹四人生活陷入了困境。
2018年12月26日,原告大姐陈某英因52万元赔偿款分配问题和被告冯某珍发生争议,将冯某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该笔赔偿金。经法院判决,确定原告陈某明分得赔偿金的份额为9万余元。2019年,原告陈某明成年后,向被告索要上述赔偿金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其应得的赔偿金份额,但被告冯某珍以原告身患听力语言多重残疾需要留下该笔赔偿金作为治疗费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冯某珍做动员工作,冯某珍每次都表示要配合执行,但每一次都没有履行义务。当执行法官再次拨打其联系电话时,冯某珍却借故避而不见,甚至拒绝接听电话,一再拖延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拟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冯某珍迫于法律的威慑力,不得不将上述赔偿金全额转入法院执行账户。于是,才出现了本文开头所陈述的申请人亲属激动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的场景。
法律一直都是受害者最坚强的后盾!希望大家多了解法律,知法懂法!
这样的母亲也是够无语了,自己把钱带走了,就不想想自己孩子的生活吗 都不想想自己的女儿的吗?你的良心呢~ 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这样做,你配当一个妈妈的吗? 这就是女人:lol 这些姐妹还有我们:D 这个做娘的有点狠 子女都不要了 大难临头各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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