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心子 发表于 2020-10-19 17:19

广西一男子深夜盗窃花木近10起价值4000余元,终被人赃俱获!

爱花之心人皆有之。资源县一男子爱花却不买花,看到他人或市政公共场所种植的花䓍树木好看,就经常偷回家欣赏把玩。日前,资源县公安局中峰派出所抓获一名频频盗窃他人花草树木的“采花大盗”,一举破获盗窃花木案件近10起,涉案总价值4000余元。


2019年下半年以来,资源县城区经常性地接到群众或市政单位报警,称家中或市政公共场所种植的花木盆景被他人盗窃,既有价值较高的金心双色三角梅等花木,又有品相较好但价值一般的普通花䓍,更有甚者一些造型别致的花盆也会被人盗走。资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对这些盗窃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经过办案民警持续不断地侦查及走访被盗失主和案发现场附近群众,于近期终于认定了资源镇同禾村居民喻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由于喻某经常不在家中,行踪难以确定,导致很难将其在家中直接抓捕到案。
10月10日凌晨,中峰派出所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可疑男子,经过上前盘查发现该男子正是多次盗窃他人花木的犯罪嫌疑人喻某,遂依法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经审讯,喻某如实供认了其多次盗窃他人家中、商铺和市政公共场所花木盆景的犯罪事实。此外,喻某盗窃而来的花草树木及花盆等赃物,则全部被资源警方依法予以收缴并清查后交还被盗失主。


据喻某供诉,其平时就爱好种植欣赏把玩花䓍树木,自去年以来,他就有了盗窃他人和市政公共场所花木盆景,拿回家供自己欣赏的想法。于是,他先后多次流窜到资源县城南、城北城区,一旦看到群众家中或商铺门前,以及市政公共场所种植的花木盆景品相较好,就深更半夜或趁人不备将花木盆景盗走,放置于自已家里留着欣赏把玩。另外,对于其能看上眼的造型别致的花盆,他也会一同打包带走。
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喻某因涉嫌盗窃罪,资源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有你的小镇 发表于 2020-10-19 17:26

采花大盗:lol

芝麻受 发表于 2020-10-19 17:26

真是个人才,丢得起这个人吗

这样就好 发表于 2020-10-19 17:27

这回丢人丢大发了

雨爱 发表于 2020-10-20 09:04

采花大盗的人真的存在啊

带我走 发表于 2020-10-20 09:04

这样的人是贪图小便宜习惯了吧

城府 发表于 2020-10-20 09:04

小时偷针 大时偷金啊

孤单抗体 发表于 2020-10-20 09:05

这也偷 简直了啊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20-10-20 09:05

害~真是什么都有人做啊

kgbmmmm 发表于 2020-10-20 16:26

真真是服啊,我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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