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恐吓讨债后,合浦一女子精神崩溃,竟服用过量头孢想自尽…
是放“高利”还是玩“套路”?合浦竟然也有这样的事件!近日,北海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岑某才、韩某等7人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及符某明、陈某彬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一案进行起诉。在两个案件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无论是涉案金额、犯罪手段还是涉案人员,似乎都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而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是放高利贷还是玩套路贷?检察机关依法严格审查。最终,一审法院对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父治病深陷泥潭头孢就酒险丧命
2019年4月,刘某云在合浦县人民医院抢救下,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而就在几天前,她曾独自一人坐在宾馆,意欲结束自己的生命。据刘某云回忆,那段时光,她因无法忍受亲属、朋友遭借贷公司威胁、恐吓,便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服用量了头孢氨片和啤酒。据悉,刘某云的噩梦始于一次向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2018年1月,刘某云因无钱给长期生病的父亲买药,便在互联网上找人借钱周转。随后,她结识了一绰号叫“阿荣”的男子,并经介绍与“合浦鸿缘隔投资公司”签订借款金额为2000元的合同,按日息2%(40元)还款,在扣除了“外访费”“中介费”等费用后,刘某云实际到手1700元。而令刘某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区区2000元的借款竟然是一个“无底洞”的开口。2018年5月,刘某云又向“合浦鸿缘隔投资公司”借款1万元,在扣除保证金等费用后,刘某云到手仅为8000元,此次借款由马某远作担保人,按照借款1万元日息2%(200元)还款。后由于没钱还清利息,马某远等人又多次鼓动刘某云继续借钱还息,签订担保协议,直至其欠款70多万。为了逼迫刘某云还钱,被告人韩某等人甚至找到刘某云父亲要求其向银行抵押房产还款。
蓄谋已久组团伙索债讨债手段多
其实,本案像刘某云这样“中套”的可不止他一人。经查,被告人岑某才等人自2017年下半年起有预谋地纠集韩某、陈某彬、马某远等人员组成“合浦鸿缘隔投资公司”,并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网络宣传、发放传单、雇佣中介、电话推销等方式,吸引社会上不特定人向其高利贷款。该犯罪团伙其每次借款均以收取高额费用为名目,致使被害人借款不久就被高额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套完,被害人又要继续借款以维持。当被告人无力付款且已经完全掌握被害人的社会关系时,被告人便开始要求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条,通过电话、上门滋扰被害人家属等各种软暴力手段追索债务。2018年12月12日,被害人陈某芳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便被马某远等人抓上车带至廉州镇牛尾岭水库一带拘禁,期间,陈某芳被韩某、马某远等人殴打及恐吓并被逼迫还钱。
无独有偶,被害人吴某杰、许某娟、沈某华等9人也先后遭到犯罪团伙用软暴力等手段追讨债务。
高利贷掩套路谎称未知避打击
“套路贷”并不是一个罪名,作为一系列的犯罪行为,多会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其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非法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在本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岑某才、韩某等人辩解其行为只是高利放贷,属于正常民间借贷,不构成诈骗、敲诈勒索。此外,岑某才辩称一些借款合同系公司员工私自行为,自己并不知情。但承办检察官却认为,该犯罪团伙以组成“公司”形式吸引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向其借高利贷,有悖于熟人及特定人员之间的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属于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的非法借贷关系。特别是在借款过程中,该犯罪团伙随意扣除“砍头息”“中介费”“担保费”等各种无理的名目费用,骗取签订借款金额远高于实际到手金额的借条,通过约定收取所谓的“日息”的方式设置套路,同时以软暴力等方式向被害人追讨债务,企图以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掩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巧取豪夺,属于套路贷行为。此外,该犯罪组织不是合法成立的正规公司,该组织向被害人借款是一个行为的整体部分,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关于“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检察官表示,在主观上,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对实际借得的本金和产生的利息有清醒认识;而“套路贷”则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从客观上,行为人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规则,让被害人产生错觉,制造债权债务假象,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例如,以无抵押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并以不合理的行业规矩为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等。
也是万幸,不然就太可惜了。提醒大家:遇到此类事件,请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害怕,不要一个人扛着,相信警方能帮助到老百姓!
来源:北海检察 生命只有一次,没什么问题是不能解决的 这样的犯罪团伙真是可恶了 这样的人太心黑了啊 被几两碎银压垮了 希望严格打击这样的人 生命只有一次 且行且珍惜 想不到我们合浦还有这样的事情,这个也是太可怕了 借了高利贷就是和无底洞啊,我的天,心疼 还好人是救回来,我的天啊,生命是可贵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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