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良神 发表于 2020-12-28 08:57

北海一女子持已偿还借条打假官司,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造假售假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你知道吗,这打官司也有假的。有人为了骗取利益,堂而皇之地打起了假官司,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12月24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满某凤因犯虚假诉讼罪等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满某凤为某公司的会计。1995年至1998年间,满某凤与从该公司批发柴油对外销售的林某互有经济往来,形成债权关系。林某向满某凤出具了两张分别为15万元和4万元的借条。1998年,林某偿还了上述19万元本金及利息,已实际履行完毕上述债务,但两张借条仍留在满某凤处。2013年,满某凤在家中整理物品时发现了两张借条,她在明知林某已向自己履行完毕债务的情况下,仍以上述两张借条将林某诉至海城区法院,要求林某偿还本金19万元及利息约90万元。
海城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于2016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满某凤要求被告林某偿还借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满某凤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北海中院。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7年5月5日,海城区法院重新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驳回满某凤的起诉。满某凤隐瞒他人已经全部清偿债务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林某为应诉而支付律师费、鉴定费等,损失48000元。2017年5月17日,海城区法院以该案争议事由的合法性存疑为由,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后,满某凤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20年8月28日,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满某凤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满某凤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罚执行未完毕,应当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海城区法院遂作出判决:被告人满某凤因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连同前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2万元。
来源:海岸线

小九木 发表于 2020-12-28 09:14

人心不足蛇吞象

甜蜜得很轻易 发表于 2020-12-28 09:14

11年。。。这是杀鸡敬候呀。

思远喔 发表于 2020-12-28 09:15

是该重判,不然个个都这样那还得了

小女人 发表于 2020-12-28 09:43

挑战法律   该

拉多 发表于 2020-12-28 09:43

这个头不能开   一定要严办

你好吗 发表于 2020-12-28 09:43

这种人是想钱想疯了

病人一个 发表于 2020-12-28 09:46

判得好   活该

宠猫 发表于 2020-12-28 09:46

世界大啊什么都有人敢做

囚你于无期 发表于 2020-12-28 15:59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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