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怎么样 发表于 2021-1-13 14:41

悬赏公告!提供这个男子财产线索的,奖励相关金额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8)桂0502执恢574号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陈某娜与被执行人梁铭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梁铭轩不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娜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梁铭轩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梁铭轩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梁铭轩,男,1977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222号*栋*单元*号,公民身份号码:450202197712090059。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铭轩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
三、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确定发放顺序,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法官   
联系电话:0779-3930702
邮编:536000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08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海城区人民法院

可爱死啦 发表于 2021-1-13 15:40

看到就举报发财

可惜不是你 发表于 2021-1-13 15:41

对于脸盲的我,估计过后就认不出来了

琉璃白 发表于 2021-1-13 15:41

大家看到就赶紧举报

摩擦摩擦 发表于 2021-1-13 17:36

现在都不想着买彩票发财了,想的都是收集警方发的那些悬赏,希望能够碰上一个,那真的是发财了

硬汉 发表于 2021-1-14 09:02

这个我是真脸盲

纸薄 发表于 2021-1-14 09:03

就算遇到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踮起脚尖靠近天 发表于 2021-1-14 09:03

这是同一个人?

弗拉基米尔 发表于 2021-1-14 09:05

看到举报奖金应该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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