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换你情深 发表于 2021-1-29 11:12

假冒富家子弟, 虚构年龄,奸淫4名幼女,48岁男子判了

48岁男子假冒富家子弟,虚构年龄和身份,在网络上诱骗未成年少女,待线下见面后趁机强奸4名未成年少女。日前,这名男子获刑15年。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其中1名受害少女在被强奸后,竟然还帮其介绍其他受害人。
1月25日,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钞某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户籍在河南长垣、居住在山东邹平的被告人钞某化名曹海洋,虚构年龄、身份,冒充富家子弟,通过QQ聊天骗取被害人张某、周某等人信任,以带被害人外出游玩等理由约被害人见面,然后在车内或宾馆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钞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此案做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2017年4月,钞某化名曹海洋,虚构年龄、身份,通过QQ聊天认识了年仅13岁的少女张某。2017年6月或7月的一天,钞某以带张某外出游玩为由,驾车约其见面。随后,钞某将张某拉至淄博市桓台县一公路上,在轿车后排座位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18年5月,钞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13岁的少女董某,虚构年龄和身份诱骗董某与其见面。当月的一天下午,钞某驾车接上董某后,将车停在淄博市田庄镇老医院附近的一片空地上,在车内强行与董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8年11月,钞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未成年少女周某后,虚构年龄、身份诱骗周某与其见面。当月的一天下午,钞某驾车接到周某后,将其拉至淄博市张店区步行街一宾馆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18年12月初,经此前的受害人周某介绍,钞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13岁的少女杨某,虚构年龄和身份诱骗杨某与其见面。当月的一天,钞某驾车接到杨某后将其拉至淄博市张店区步行街一宾馆,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钞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4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画三八线隔离 发表于 2021-1-29 11:41

这种人应该一直关着不给放出来

兔崽崽 发表于 2021-1-29 11:42

那个还介绍人认识的女的是什么脑子?

老刘今天不在家 发表于 2021-1-29 11:43

真是气死了,那些女孩子是怎么会是,这样都能没防备的见陌生网友

不能放弃治疗 发表于 2021-1-30 08:54

这是一种癖好吗,连未成年都不放过,md

明天会更好 发表于 2021-1-30 08:55

一直关着他最好,省的他出来又害了别的未成年少女

当心已伤 发表于 2021-1-30 08:55

这种人就应该一直关着!

你不懂 发表于 2021-1-30 08:55

毫无底线,未成年都下手

样子 发表于 2021-1-30 08:56

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

落日 发表于 2021-1-30 08:56

是没见过女的吗,连未成年少女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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