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假借介绍工作,将一女子拘禁并多次强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欲望但为了得到自己想要不惜一切代价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最终,他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人民的鄙视▼被告人樊某某,现年38岁,广西陆川人。在2020年5月2日,樊某某介绍了自己认识的甘女士到玉林某蛋糕厂工作。而樊某某其实并不是如此好心,他只是籍这样的理由,将甘女士诱骗到当地,并且对外,樊某某一直称甘女士是自己的老婆。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在甘女士到达后,樊某某租用了蛋糕厂四楼的一处房间,强行要甘女士与其同住。而在5月2日至5月31日这一长段时间里,樊某某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2020年6月1日,甘女士偷偷离开了蛋糕厂,但是不久,樊某某又以领取工资作为理由,在6月3日,将甘女士骗回蛋糕厂。这次甘女士回来后,樊某某强行将甘女士拘禁在租住的房屋内,期间多次与甘女士发生性关系。2020年6月16日晚,甘女士在领取了工资后,趁樊某某不注意,逃离房间并报警。
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经检察院审理,认定樊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樊某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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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某某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肆意的对他人进行侵害,这样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其应当明白,自己的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如今,樊某某只能在牢狱中,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以非法方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来源|北海有料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就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 这什么人啊,就该关个七八九年的 知法犯法?该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心里有毛病吧这人 心里变态吧 太恐怖了,这什么人啊 花点心思泡她不好吗,做了自已女朋友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