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山口郑琦等27人不服判决并上诉,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2021年2月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郑琦等3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郑琦等27人分别上诉称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参与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原判量刑过重等意见。郑琦等26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对郑琦等26人的定罪量刑均予以维持;因原判认定上诉人陈武汉寻衅滋事的部分事实有误,对其犯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依法予以适当调整。遂作出终审判决。
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就应该接受惩罚,触犯了法律,就该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
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惩罚 明明知道犯法还做 该!罚! 做了犯法的事情还不服 必须严惩,知法犯法 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就应该要承担后果啊 他们是怎么好意思上诉的?也是服了 这些真的是恶人啊,服气啊 触犯了法律就应该自己承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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