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君如伴虎 发表于 2021-3-6 10:56

讨薪不成,北海一男子竟然一把火烧了老东家!

不管发生多严重的矛盾
都不应该做出极端行为近日,一员工因放火烧车间被判刑了!
一起来看看是什么情况——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是严重刑事犯罪。近日,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球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球是海城区北海工业园区内某新材料科技公司一员工,该公司内设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专门生产易燃物显示器泡沫座架。因该公司内堆放有大量的泡沫座架,公司规定禁止烟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事情经过——2020年10月21日8时许,被告人张某球工作几日后欲辞职,便要求公司立即结算工资,但张某球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其工资应到派遣机构领取,随后张某球与公司员工陈某、张某发生争吵。被告人张某球威胁陈某、张某二人若不结算工资便放火。张某出言相激,同时陈某等人在旁边用手机拍视频警告被告人张某球不要点火。被告人张某球冲动之下,即用打火机点燃车间内的泡沫座架,后车间工人迅速将点燃的泡沫座架推开,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公司员工报警后,被告人张某球在现场等候处理,后向出警的民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没有拒捕情形。
该公司共被烧毁泡沫产品100套,合计损失3169.88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球通过其近亲属赔偿公司损失6000元,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
海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球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经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球有期徒刑2年。来源:北海晚报

宇宙霹雳 发表于 2021-3-6 14:25

有理变没理,不知道是法盲还是没文化

车行天下 发表于 2021-3-6 15:40

冲动是魔鬼啊,本来就不怎么占理

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1-3-6 15:41

赔了六千还要坐牢两年,这个真的有点严重了

heaton 发表于 2021-3-6 15:41

这人怎么那么牛的,就去派遣公司要工资就好了啊

爱是动词进行时 发表于 2021-3-6 15:42

真的是不懂法吗?还是故意闹事的,真的是

潘延东 发表于 2021-3-6 20:57

冲动是魔鬼!二年牢狱生涯,该记忆犹新了吧!

拘束衣 发表于 2021-3-7 22:25

唉、冲昏了头脑

更好 发表于 2021-3-8 10:42

做事情不经大脑思考

年年有鱼 发表于 2021-3-10 22:30

冲动是魔鬼 应该通过正规的手段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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