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上三车刮碰,小车险被夹,司机却都说“我没错”?
近日,在来宾往柳州方向1285公里高速路处发生一起三车刮碰的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但三车司机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桂G白色小车:我没有碰到你们的车,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桂N黑色小车:我直行,你转弯,你(桂G)应该负责任。
冀D大型汽车:我是正常行驶的,是你(桂N)碰的我,不关我的事哦。
这一起轻微的交通刮擦事故不仅三名司机争执不下就连网友也吵翻了天↓↓↓
网友1:此事故三车都有责任。1、大货车不遵守交规要求靠右行驶原则,需承担次要责任。2、白车右转进入辅道不让直行车辆通过,需承担次要责任。3、黑车在辅道直线行驶上有一段距离看到白车即将驶入辅道开始刹车,但同时进行变道操作,造成与大车刮碰,负主要责任。4、白车经刮碰后压实线停车,未能停在应急车道内,违反交通法规,需受到交规处理罚款及扣分。
网友2:只能说黑车司机不行。白车右转并线,路权在黑车,如果怼上了,白车全责。可惜的是,黑车先刹车让行,后又加速上去,犹犹豫豫不知想啥。加速上去了,又为了避让白车偏离车道,和大车怼上,应该黑车全责。
网友3:黑车全责,知道为啥这么说吗?交通法有规定,右侧先行,如果黑车速度快没有让行的话,发生事故白车司机必死无凝,因为黑车撞的刚好是司机位置,这就是为啥说交通法规定以人为本。
网友4:黑车不应动方向,直撞白车,白车全责。黑车动方向干嘛?
那么,这起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责任到底怎么定呢?
原来,白色小车从来宾往柳州方向行驶,从服务区出来准备驶入车道时,未让直行的黑色小车,致使黑色小车避让时,车身左侧与正常直线行驶的大型汽车发生碰撞。
责任认定
白色小车司机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黑色小车司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冀D大型汽车驾驶员郭某无责。
广西交警提醒:服务区出口是一个很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经过时,驾驶人应该仔细观察周围行驶的车辆,以免事故发生。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南国早报 开车不是抢那么几秒钟,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网友们吵得沙都飞了 这种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 回去考科目一吧 专业的事还得专业的人来做 反正直行爷, 拐弯的碰到直行,有什么好吵的呢 不踩油门怼你算不错咯 背熟科目一的重要性https://hepuwang.app1.magcloud.net/public/emotion/face_0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