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名学生被撞后一直未得到赔偿,如今领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司法救助暖人心 温情执法为人民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铁山港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生活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促进司法正义。
2019年10月,李某龙驾驶小型轿车与陈某强驾驶搭载救助申请人刘某斌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斌与陈某强受伤,经北海市公安局警支队第三大队认定,李某龙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陈某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斌不承担事故责任。法院作出调解,李某龙赔偿刘某斌经济损失费7万余元,并承担受理费600元。
调解书生效后,李某龙逾期未履行。经核查,李某龙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暂无赔偿能力,致使刘某斌一直未得到赔偿。
而申请人刘某斌为在校生,父母以务农为主要收入,家庭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系南康镇莲塘村委的低收入对象,生活较为困难。为此,铁山港区人民发院决定为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款项以解决其实际困难,并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上,鼓励他努力学习,希望他怀揣感恩之心,在困境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来源:铁山港法院
希望你好好珍惜,好好读书 温暖人心 希望知恩,懂感恩,好好学习 愿能好好学习,帮助他人! 小朋友要好好读书, 债务人无法履行职责 不用坐牢么? 不容易呀 ,经过这样的事 希望小孩真的能意识到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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