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立法调研小组到合浦调研
6月10日,《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立法调研小组到我县调研,就《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立法事宜,与我县各部门、乡镇、社区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相关部门及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吴景美参加座谈会。会上,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柳福东介绍《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草案)的基本内容。
县文明办、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住建、教育、融媒体中心、党江镇、星岛湖镇分管领导,廉州镇社区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个人看法发表意见。
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城办副主任苏政指出,合浦对此次座谈会高度重视,参会人员准备充分,提出的意见比较中肯。会后,调研组将认真研究总结,吸收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内容到新修订的《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当中。
苏政要求,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特色立法,精细立法,使《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出台更具可操作性,更有针对性;要共同配合,高质量完成此次立法任务。
苏政表示,此次立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牵涉面广,时间较短。会后,调研组将组织团队对《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草案)文本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呈报、论证。希望各级各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多梳理一些需要立法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多提好的意见建议,为立法出谋划策,共同推动立法工作顺利开展,促使《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出台更符合实际,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更符合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要求,为北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合浦继续保持全区文明城市称号作出积极贡献。
吴景美指出,《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对倡导的文明行为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不文明现象的管理和处罚都将变得有法可依。会后,参会人员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收集归类后报市文明办。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是城市高质量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立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职,将此次立法与提升整个北海市的社会治理能力和市民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市民的社会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程度,在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继续有更大担当,发挥更大作用。
促进文明社会发展 可以的,是可以看一下 听取一下群众的建议 期待合浦广大乡村经济,文明双发展。 认真学习才得 好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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