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爱慕斯 发表于 2021-7-9 16:29

合浦公馆一石场与开采公司发生纠纷,法官多方调解得以平息

2021年7月6日,在法院、政府、公安、村委的共同见证下,小石头公司(化名)与公馆某石场达成了一致协议。困扰双方的石粉拉运问题得到解决,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表示满意。
据悉,小石头公司与该石场于2014年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小石头公司可在指定范围内自主开采、加工石料。后来,由于小石头公司未按协议计付石场应得收费,石场叫停该公司的相关作业,并让其限期付清一切费用。随后,小石头公司向石场支付了6万余元费用,但转日石场再次发出通知,让小石头公司结清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因毛石涨价而产生的差价分红款。


小石头公司对此表示不认可,拒不支付钱款,石场便驱赶小石头公司的工人,并控制了整个石场和石粉产品。
气愤的小石头公司将石场告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该石场内的石粉产品归小石头公司所有,并让小石头公司于期限内在石场派员监督下运走石粉产品,同时向石场交纳租金。

判决生效后,小石头公司派员前往石场拉运石粉,但石场方多次以不服判决、仍在抗诉中为由,要求暂缓拉运石粉。无奈之下,小石头公司向合浦县法院申请执行。

在协商过程中,石场的负责人向执行法官提到,他们担心小石头公司借着一纸判决滥用权利,不合理、超范围地拉运石粉,而派出的监督人员将无法保障己方权利不受损害,到时候可能会再起冲突。法官听闻后,立马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他随即联系小石头公司,将石场的顾虑一一转达。经过一番沟通,小石头公司同意就拉运石粉的范围、拉运时间、称重等问题与石场订立协议。

该院还联系了政府、公安、村委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勘察踩点,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做好前期工作。之后,在多方的见证下,小石头公司与石场针对石粉拉运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吃下“定心丸”的石场当即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拉运工作,双方当事人有商有量、顾虑全无。

来源:中国法官网



苏叶进 发表于 2021-7-9 21:17

不愧为人民好法官

愚人码头 发表于 2021-7-10 14:12

能解决了最好了都!~

孤单抗体 发表于 2021-7-10 15:08

能协商好就行,大家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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