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不达意 发表于 2021-8-28 12:51

合浦县通报两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一、合浦县山口镇丹兜村北窑党支部党员黄阿弟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5月21日凌晨,黄阿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黄阿弟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18日,审判机关依法判决黄阿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1年2月,黄阿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合浦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原主任温科均饮酒后无证驾驶问题      2020年8月28日20时许,温科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国道209线3665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温科均属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28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此外,温科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温科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4月,温科均被给予撤职处分。

来源:北海法务

苏叶进 发表于 2021-8-28 13:28

饮酒一定不能驾车,别存在侥幸心理。

爱我还是他 发表于 2021-8-28 14:08

为什么这个意识还没有得到警惕起来呢多危险啊

扭动 发表于 2021-8-28 14:08

醉酒什么概念头脑晕晕沉沉还开车后果不堪设想

费列罗 发表于 2021-8-28 14:09

身为党员应该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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