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白沙一男子在平房内干这事,被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逮捕...
9月17日,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春。据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北海市首例危险作业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春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没有获得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4月20日起,在广西合浦县白沙镇西坎村委路口旁一平房内贩卖柴油和汽油。2021年9月2日,公安民警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春,并当场查获柴油毛重0.08吨、汽油0.12吨、作案工具若干。犯罪嫌疑人周某春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9月10日,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春。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危险作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加的罪名,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
也有人敢用这些黑油 卖私油??不安全哦 买私油便宜一块钱 现在哪里都是利益至上 太危险了这样 不管做什么,还是安全第一最好 文明经营,安全第一。 卖私油,有点可怕。不一小心就啥都没了 为什么敢用这种油,价格也没有差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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