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 发表于 2021-9-28 16:31

北海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骗取2328242元会费后,老板携巨款跑路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北海“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通过虚假宣传和低价引诱办法诱使1000多人交纳会费成为消费会员,后将骗取的会费肆意挥霍、瓜分,且拒不支付员工的工资,在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该健身机构骗取会费金额达230多万,拖欠员工工资近20万。9月27日上午,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龙涉嫌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庭审现场
案件始末Law
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开庭被告人黄某龙凭借自己曾在广东省湛江市健身中心上班时学到的吸纳会员、收取费用的“套路”,在2018年底与他人合伙投入少量资金在广东省信宜市设立了“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利用高档装修和低廉会费做诱饵,骗取市民办卡充值,以此开始了他的诈骗敛财之路。信宜市的门店于2019年5月停业,几乎同时,黄某龙就与同乡黄某胜等3人(均另案处理)在北海市合伙出资50万注册设立北海维斯达健身有限公司,由黄某龙担任法定代表人,开办“阳光100游泳健身连锁”,通过同样的手段开始敛财。在骗取了金额为2328242元的巨额会费后,该门店仅在开业3个月后就停业。


转账、票据、合同记录2019年12月6日,北海市综合行政执局向北海维斯达健身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龙)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5日内结清并支付拖欠秦某兵等43名员工工资198349元,黄某龙拒不支付,并逃往广东省廉江市躲避。2020年6月8日,黄某龙被广东省廉江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Law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应当以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辩解、陈述。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各色健身办卡的宣传中要擦亮眼睛,小心消费陷阱,选择证照齐全、经营情况稳定的商家。提高警惕,在充值时要保持理性,尽量不要一次性充入大量金额,以免商家携款跑路导致遭受损失。办理健身卡,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索要票据,一旦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或卷款“蒸发”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来源:海城区人民法院

硬汉 发表于 2021-9-28 16:34

好多游泳健身房跑路的新闻噢

纸薄 发表于 2021-9-28 16:35

这就是套老百姓钱的吧

一切 发表于 2021-9-28 16:46

不要一次性充太多钱

泽叔 发表于 2021-9-28 16:47

这是实体骗局啊

伟伟 发表于 2021-9-28 16:47

拖欠工资,还携巨款跑路,这老板也太黑心了

狐狸未成精 发表于 2021-9-28 16:58

之前被骗的钱还能拿得回来嘛

小编是搬运工 发表于 2021-9-28 16:59

这种以充值会费的方式非法集资,诈骗乱象早就应该管一管了!

beloves 发表于 2021-9-28 16:59

大千世界防不胜防

大霸道 发表于 2021-9-28 16:59

健身房都一个套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卷钱跑路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北海阳光100游泳健身俱乐部骗取2328242元会费后,老板携巨款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