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 发表于 2021-10-9 09:29

合浦一货车司机“醉驾”追尾前车,主动投案自首悔罪

    近日,合浦一货车司机陈某醉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最终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1月8日晚,陈某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8.2mg/100ml)驾驶一轻型厢式货车沿国道G209线由北往南行驶,至国道G209线3671km+100m处(合浦县石湾镇中湾桥路段),追尾碰撞前方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陈某本人在车祸中受伤,车辆也受到了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公诉机关以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醉驾,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负责,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忌以身试法。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大众 发表于 2021-10-9 09:39

喝酒不开车

当心已伤 发表于 2021-10-9 10:54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苏叶进 发表于 2021-10-9 12:00

主动投案自首还是好的。

橙色小象 发表于 2021-10-9 20:56

主动投案会从轻处罚吧

蓝色蒲公英 发表于 2021-10-11 14:26

喝酒不开车,保护自身安全

年年有鱼 发表于 2021-10-11 14:27

明知道很容易出事为什么还是那么多人爱喝酒开车呢。

正负极 发表于 2021-10-11 14:27

总是不出事不知道错。

词不达意 发表于 2021-10-11 14:32

总有人会抱有侥幸心理

扭动 发表于 2021-10-11 14:33

这些事故经常发生   为什么还会有人不长记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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