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心子 发表于 2021-11-10 14:11

广西一批党员干部被通报、查处!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罗福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百色市纪委监委消息: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罗福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百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罗福生简历

罗福生,男,壮族,1957年9月生,广西田东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08-1991.01 先后任田东县那前教学点民办教师、田东氮肥厂工人、田东县义圩乡政府干部、田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1991.01-1993.10 田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3.10-1998.09 乐业县人民法院院长;

1998.09-1999.05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99.05-2005.11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2005.11-2013.11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2013.11-2017.10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7.10     退休。

防城港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朱清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朱清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清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待,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朱清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生活作风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给予朱清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清华简历

朱清华,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广西浦北人,在职大专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12-2012.05防城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

2012.05-2015.01防城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01-2019.01防城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9.01-2020.03防城港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口岸办主任;

2020.03-2021.10防城港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原钦州粮食储备库主任伍祥清接受监察调查


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原钦州粮食储备库主任伍祥清,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钦州市钦南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伍祥清简历

伍祥清,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钦州人,中专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7-1987.06钦州市犀牛脚粮所保管员;

1987.06-1989.05钦州市泥桥粮库(县级)保管组长;

1989.05-1991.03钦州市泥桥粮库(县级)副主任;

1991.03-1996.06钦州市泥桥粮库(县级)主任;

1996.06-2003.07钦州市泥桥粮库(市级)主任;

2003.07-2006.0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钦州粮食储备库副主任、法定代表人;

2006.04-2014.02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钦州粮食储备库主任、法定代表人;

2014.02-2017.12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钦州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

2017.12至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内退干部。

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相翰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据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委消息: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相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原公诉部副部长李柏辉接受审查调查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原公诉部副部长李柏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环江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韦振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6月4日,韦振声酒后驾驶机动车在X852线1公里100米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振声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韦振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中心小学教师覃华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21日,覃华谋酒后驾驶机动车在S211省道54公里800米处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覃华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覃华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兴业县通报1起工程建设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兴业县山心镇公和村原村支书罗荣初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山心镇公和村村支书罗荣初与其他村干部共同商量后,集体决定利用由贵港市武思江管委会负责出资修建的公和村旺山坝引水渠加固工程,以公和村委的名义申报“农村运行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套取了50000元财政资金账外保管,并用于公和村公共开支。经查,罗荣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罗荣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柳州市柳南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柳南区流山镇政府公职人员周安林、咸明基,流山中学教师罗诗泉、覃英鹏4人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问题。2021年3月16日,柳南区流山镇政府干部周安林、咸明基、流山中学教师罗诗泉、覃英鹏等人工作期间在咸明基家中聚餐饮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咸明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英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安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罗诗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贺州市八步区通报1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典型问题


八步区步头镇高洞村原党支部书记彭积建向危房改造户收取好处费、伪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改补助款问题。2010年至2012年期间,时任步头镇高洞村党支部书记的彭积建在为本村群众办理危房改造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21名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43000元。2012年至2014年期间,彭积建利用职务便利,配合3名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编制虚假材料,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60500元。因彭积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多次谈话的情况下还刻意隐瞒问题,且2018年3月,彭积建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0月,彭积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马山县通报1起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马山县白山镇镇北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韦旭安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问题。自2021年8月30日全县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注册工作以来,韦旭安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作风不实,工作推动不力,影响了全镇的进度,且在10月24日全镇开展的工作推进会中,不服从安排,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韦旭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寨县通报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1.鹿寨县导江乡农机站工作人员孙东胜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5月16日,孙东胜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鹿寨—中渡镇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孙东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寨县鹿寨镇波井村前进屯党支部党员黄年斌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6月21日,黄年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鹿寨-中渡镇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8月3日,黄年斌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鹿寨镇建中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黄年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7月,黄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鹿寨县寨沙镇长塘村长塘屯第二党支部党员莫宏桥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5月31日,莫宏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酒后驾驶摩托车,在鹿寨县江口乡与同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莫宏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钦州市钦南区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1.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干部梁倩“为村民办理搬迁补偿款申请时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等问题”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2021年4月,群众来信实名反映“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干部梁倩为村民办理搬迁补偿款时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等”的问题。经向钦南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大番坡镇征收办等部门核实,梁倩严格按报批程序为反映人办理补偿款申请,并如实告知办理进度。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10月,大番坡镇纪委给予梁倩当面澄清正名。

2.钦南区黄屋屯镇料连村委会“未经反映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房子拆除给邻居建房,没有进行赔偿”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2021年3月,群众来信反映料连村委会“未经反映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房子拆除给邻居建房,没有进行赔偿”的问题。经查,反映人与建房者吴某海是亲叔侄关系,2019年6月吴某海在危房改造中使用到反映人约8平方米的旧猪圈,使用前已经征得反映人父母同意,并协商好补偿2000元作为新建猪圈费用。由于反映人长期在外务工,在对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举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10月,黄屋屯镇纪委给予料连村委会会议澄清正名。

贺州市平桂区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1.平桂区望高镇罗希村党支部副书记李世福“违规出租集体林地并收受承包方好处费”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1月,群众来访反映李世福等村干部违规出租集体林地,并收受承包方每年3万元好处费的问题。经查,出租集体土地经过两个自然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讨论,会后逐一入户告知村民并征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出租,且承包方证实除了按规定每年给予2万元租金外,从未给予村干部任何好处费,上述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3月,平桂区望高镇纪委给予李世福当面澄清正名。

2.平桂区沙田镇逸石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黄祥锋“利用职务便利收取群众危房改造好处费”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5月,群众来访反映黄祥锋利用职务便利收取群众危房改造好处费的问题。经核查组入户走访当年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均表示从未给予村干部任何好处费,上述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9月,平桂区沙田镇纪委给予黄祥锋会议澄清正名。

天峨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天峨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冉忠权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3日晚,冉忠权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天峨县人民法院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测试,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7月,冉忠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定测试所工作人员李让永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9月29日晚,李让永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天峨县六排镇峨里路独山堡-八打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测试,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6月,李让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级风 发表于 2021-11-10 14:42

党员干部作风要注意啊

土鱼 发表于 2021-11-10 14:55

认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原钦州粮食储备库主任伍祥清。

苏叶进 发表于 2021-11-10 15:20

希望广大党员领导永葆党员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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