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海非法捕捞450公斤渔获,这名男子要赔钱还要公开道歉...
11月11日上午,海城区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01.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月13日下午18时许,被告人龙能业驾驶木质渔船从钦州犀牛角港出发,到钦州海域一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使用单船框架拖网进行非法捕捞作业。1月16日,其在北海市海城区南湾码头附近被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查获,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被告人龙能业渔船一艘,单船框架拖网2张及渔获物450公斤等物。02.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能业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龙能业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破坏了海洋生态资源和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龙能业赔偿生态补偿金9900元和承担海洋生态环境和修复专家意见费2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质证、认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保护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任何心存侥幸、无视法纪,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来源:北海市海城区法院
捕个鱼,还唉这样,也是够够的,下次还敢吗 个个都像他这样,海洋生态被破坏,以后鱼都没得吃 都是为了赚钱 既然是禁海区,你这么做肯定不行啊 凡事得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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