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闸口镇4名村干部收人家好处费,最近被揪出来了...
“没想到这笔陈年旧账会在五年后被翻出来,真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近日,面对合浦县闸口镇纪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曾任该镇大路山村村委文书兼报账员的苏某敏再次忏悔。今年 2 月,合浦县闸口镇纪委收到县委村级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反映,该镇大路山村部分村干部在开展玉铁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
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很快,在查阅相关报账资料时,一张劳务费签领表引起了调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时任村委文书兼报账员苏某敏等 4 名村干部作为签领人被“锁定”。
“2016 年 2 月,你和苏某谋等其他 3 名村干部在村里领取了 4200 余元的征地拆迁劳务费,有这回事吗?”
“是的。不过那是按照当时县里的规定来发的。”面对调查组的询问,苏某敏信誓旦旦地说。
“按照当时县里的征地拆迁工作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参与征地拆迁的村干部确实可以每天领取一定金额的征地津贴。可这张签领表上写的却是‘劳务费’,你如何解释?”
“有可能是我搞错支出名目了……都过去五年了,谁还记得那么清楚呀!”苏某敏的眼神飘忽,不敢直视调查组工作人员。
“如果是征地津贴,那对比其它报账材料,为何只有这笔费用没有附出勤签到表等资料,只附了一张签领表?”面对苏某敏的搪塞,调查组直点要害。
“这……”苏某敏瞬间面红耳赤,“当时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很大,我们几个村干部每天都走村入户做群众工作,有时候一忙就是一整天,饭都来不及吃一口。施工方看我们这么辛苦,就说给一点‘辛苦费’,我们也觉得拿点跑腿费没什么。”
“征地拆迁工作虽然辛苦繁杂,但都是村干部的本职工作,而且县里也给你们发了征地津贴,用作伙食和交通补助,你们再次拿施工方给的‘辛苦费’,实际上就是违规收受好处费,不管怎么讲都说不过去。”在调查组的耐心教育下,苏某敏认识到自身错误,坦白交代了违纪问题。
经查,2014 年初,玉铁高速公路闸口镇大路山村段项目完工,施工方将群众工作经费余额 4200 余元打进大路山村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专户,并向苏某敏许诺这笔费用当作是补偿给村干部的“辛苦费”,但苏某敏心存戒惧,一直未敢领取。
2016 年 2 月,根据县里关于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村(社区)统一注销各类专项工作经费账户,而村里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专户也在此次专项清理范围。眼看“躺”在专户里的 4200 余元“辛苦费”即将“付诸东流”,心有不甘的苏某敏在征得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苏某谋等 3 名村干部同意后,违规制作劳务费签领表,并以签领的方式将 4200 余元“劳务费”发放给自己及其他 3 名村干部。其中,苏某敏领取 1200 余元,其他 3 人各领取 1000 元。
今年 10 月,苏某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 3 名村干部受到批评教育。调查期间,4 人均主动退缴了违纪所得。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来源:合浦县纪委监委罗余基 庞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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