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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的一天,陈某与汤某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将7小包“开心粉”在约定地点交给汤某销售赚取差价。2021年2月20日下午,汤某再次用微信联系陈某购买19小包“开心粉”。
双方在微信中约好价格和取货地点后,因陈某正在其男友林某家中打麻将“三缺一”走不开,当晚19时许,陈某便将自己的手机交给林某,并指使男友林某带着19小包“开心粉”用陈某的微信与汤某联系交货。之后情侣二人被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当场被扣押净重17.67克的“开心粉”19小包及陈某交给林某作案时使用的炫彩OPPO手机一台。
经北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开心粉”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未检出MDMA、氯胺酮成分。网络图片
合浦县检察院指控:陈某、林某结伙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二人的刑事责任。
近日,经合浦县法院依法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陈某、林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某指使林某贩卖毒品,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林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林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陈某、林某情侣二人均是吸毒人员,本应痛改前非戒掉毒品,共同靠劳动发家致富,却因共同贩卖毒品,最终双双被判刑入狱,“毒鸳鸯”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来源:合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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