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灯的冷彻 发表于 2022-1-21 10:29

护您安“薪”过年,劳动维权在行动!

       日前,工人刘师傅将“为民排忧 全心全意,替民解难 人民公仆”的锦旗送到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执法人员表达感激之情,感谢执法局高效维权,迅速为他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原来刘师傅在北海某工程项目做抹灰工,被拖欠工资3万多元,带班的班头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已过去一年多,刘师傅仍未拿到工钱。2022年1月5日上午,刘师傅来到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接访大厅投诉,又是一年春节临近却一直拿不到工钱的刘师傅在反映诉求时情绪异常激动,执法人员一边耐心倾听记录,一边安抚他的情绪。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承建该工程项目的公司劳务负责人,责令该公司立刻派员到执法局配合调查。当日上午,该公司人员到专业执法三大队接受调查,经快速调处,2022年1月10日公司支付了拖欠刘师傅的工资。刘师傅非常感谢执法部门为他讨到工资,于是就有了送锦旗的一幕。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把治欠保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细抓好,为该名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只是劳动监察领域执法工作的一个缩影。年关将至,欠薪问题进入易发期,为维护好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全局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契机,组建攻坚专班,充分调动“专业+网格”执法力量,切实加大劳动监察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劳动维权工作,采取“法、理、情”并用工作法,坚持协调和执法并行的办案模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为劳动者维权。2021年11月以来,大队共接听劳动维权咨询、投诉电话3010起,接待来访4039人次,处理人民E眼投诉354起,为59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773.98万元。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全力以赴为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保驾护航。
【普法小贴士】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在此提醒农民工朋友:
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后,如果被拖欠工资就要及时投诉,切勿拖延,切勿轻信用工单位或包工头的承诺。如果自己拖延一段时间后再投诉,可能会因项目撤场找不到劳务负责人等因素,导致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难度加大,农民工朋友就要承担因自己拖延投诉而导致的追讨被欠工资需要更长时间的后果。因自己拖延投诉又采取非法手段讨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在此提醒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来源:专业执法三大队

芝麻受 发表于 2022-1-21 10:32

每年到这个时候,讨薪的事情就频发

王加二 发表于 2022-1-21 10:51

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没钱过年

苏叶进 发表于 2022-1-21 10:59

希望欠薪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有你就是家 发表于 2022-1-21 14:09

拖欠工资没发过年啊

苏叶进 发表于 2022-1-21 22:00

辛苦劳作之后,没按时足额兑现薪酬,确实心酸。

交锋 发表于 2022-1-22 12:33

工资也能拖欠吗,出来工作就是想着拿那些工资的

笨小小 发表于 2022-1-22 12:35

这么个拖欠法,谁还想给你打工

不想叫名字 发表于 2022-1-22 12:36

都是靠那点工资生活的,拖着不给,让人家怎么生活

不想叫名字 发表于 2022-1-22 12:36

都是靠那点工资生活的,拖着不给,让人家怎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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