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名领导干部被“双开”!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征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北海市委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征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征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底线原则,知法违法,执法犯法,严重践踏司法公正,严重破坏政法队伍形象。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贪图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征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征全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犯罪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征全简历陈征全,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广西合浦人,大学学历,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
2005.04—2008.12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副局长;
2008.12—2009.05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
2009.05—2011.07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2011.07—2013.01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3.01—2015.02 北海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2015.02—2016.05 北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6.05—2022.01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原主任张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北海市委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原主任张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观、权力观扭曲,知法违法,执法犯法,损害司法公正,严重破坏政法队伍形象。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纪法观念淡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张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志刚简历
2007.01-2007.03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2007.03-2007.06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公诉科科长;
2007.06-2015.01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01-2017.10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10-2019.06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9.06-2019.09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9.09-2022.01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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