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时尚 发表于 2022-2-12 08:33

城市110元,乡镇80元!北海、合浦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费收费出炉!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北海市直及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1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直及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费是指学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在学校下午放学后至本地正常下班时间期间,为在校学生按规定组织提供校内课后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实行全日制住宿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生的课后服务费。


城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月,乡镇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80元/人.月,学校可以按月或学期收取。城市和乡镇中小学的划分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由学校严格按照成本非营利原则自行制定。


二、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收费前应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或学生意见,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图源:珠乡教育三、强化日常监管
(一)学校必须作为课后服务费收费主体,按规定程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后收取,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名义收取。


(二)加强资金管理。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实行专账管理。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后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


(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指导学校合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建立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学校要切实担负第一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时,同时明确退费管理办法,原则上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的,课后服务费按50%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的,按一个月收取。提倡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的服务实行优惠或免费。


(四)严肃查处违法法规收费行为。对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超范围收费或以校外培训机构名义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屡查屡犯、屡纠不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通过学校官网、校园网、公示栏(牌、墙)等方式将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服务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试行期1年,期满后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重新研究确定。原已预收费的,按“多还少不补”原则办理。


2022年2月9日


对于此次课后辅导收费各位家长们有什么想法?评论区讨论一下吧。


来源: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sam_slk 发表于 2022-2-12 08:48

现在的孩子真辛苦啊

小黄菊 发表于 2022-2-12 09:07

放学了还得在学校辅导,天黑都没得回家,现在的小孩比大人还辛苦

脾气不好请绕路 发表于 2022-2-12 09:07

是一个月吗,这样一班学生下班也好多了

苏叶进 发表于 2022-2-12 10:40

收费标准合理。

lusheep 发表于 2022-2-14 11:29

我这边就是收80块钱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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