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酩酊 发表于 2022-3-25 09:04

桂林售卖的25吨砂糖橘有剧毒?结果出人意料!

“110”本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可是总有一些人恶意不断,随意报警……

3月10日晚上8点左右,全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陈某报警。陈某称他3月9日晚上卖了25吨砂糖橘,其中一些果含有农药剧毒,不适合上市出售,现在联系不上运送砂糖橘的司机,请求公安机关帮助。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刻着手调查,经调查,陈某是个水果贩子,按照他的说法,他看见了果农将砂糖橘放在一种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中浸泡,之后包装出售。所以他认为这样的砂糖橘食用后极有可能中毒。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然而经验丰富的民警知道,砂糖橘从树上摘下出售前都会浸泡一种特制药水,以延长保存期,只要经过一段时间药水就会自然风干,再食用便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作为水果贩子的陈某,没有理由不知道其中的缘由,民警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原来报警人陈某介绍了一个外地老板覃某,到全州文桥镇收购25吨的砂糖橘。但是事后陈某觉得覃某支付的介绍费少了,想让覃某加钱,可是私下协商无果,遂选择报警。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民警告知陈某这属于经济纠纷,可以采取司法途径妥善解决,并对陈某随意报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本以为这个事就到此结束了,没想到当晚陈某又拨打了市政热线12345求助,同样的说辞,请求政府处理。结果区公安厅警令指挥部指挥联动,多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发现与陈某求助内容不实。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陈某的行为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涉嫌违法,当晚8点全州警方成功抓获陈某。据陈某交代,他在联系收购砂糖橘的覃某加钱无果之后,就拨打了12345热线,目的是将拉柑橘的货车截停,以此报复。


3月11日,全州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这样的过程和结局,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桂林家人们切记,报假警干扰警方正常工作,浪费警力,当事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同意请在文末点个好看!
来源|平安全州金警讯

kgbmmmm 发表于 2022-3-25 09:12

谎报是违法行为吧

褪色、流年 发表于 2022-3-25 09:24

报假警了这个

落的尘烟 发表于 2022-3-25 09:24

应该教育一番

最好手腕 发表于 2022-3-25 09:25

耽误警力了,这个样子

蓝柒 发表于 2022-3-25 17:20

这个人就该受到法律制裁

毕业生 发表于 2022-3-25 17:20

这种人没脑子的,关得好

猪猪00 发表于 2022-3-25 17:20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苏叶进 发表于 2022-3-25 21:15

真是浪费警力。

天方地圆 发表于 2022-3-26 09:57

这种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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