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处,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疑似被人遗弃!
看到这一幕,真是心疼,孩子太可怜了,刚出生不久,就被抛弃了,幸好有人发现了,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希望警方能够调查清楚,不管因为什么,作为父母,都不能抛弃自己的孩子!对此,你们怎么看?
(4月3日)上午,在广西河池金城江老三中附近路段一垃圾桶处,发现一名婴儿,疑似被人遗弃至此!
从微友发来的图片中看到,多名群众正在对垃圾桶旁的一个白色包裹仔细端详,而这白色包裹里,就藏着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由于担心被包裹住的婴儿发生缺氧等意外,环卫阿姨赶忙将白布打开,让婴儿的脸部露出来,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众人也是松了一口气。
事情发生后,有人在安抚着婴儿,有人则立即拨打了相关部门电话,寻求救助。
接到报警后,警察、医护人员等相关部门立即来到现场,对该起事件进行处理。据微友称,婴儿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救助,被带离了现场。消息来源于微友爆料,具体情况待有关部门调查为准。
针对该起事件,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如有目击者请立即联系警察,也希望婴儿的父母赶紧自首!另外,也向各位好心人点个赞!谢谢你们挽救了一个孩子!
法律分析:遗弃婴儿构成遗弃罪
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遗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而不是家庭关系,所以遗弃罪的主体不一定是家人,还有可能是保姆、孤儿院、医院等对无独立生活能力人有扶养义务的人。
行为人将孩子遗弃在医院、商场、车站等公共场合,即使主观上是希望他人能够收养孩子,遗弃的行为仍构成遗弃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婴儿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值得注意的是,遗弃婴儿的行为绝不仅仅是构成遗弃罪那么简单。如果行为人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荒野等人迹罕至的地方,这在客观上将造成孩子得到救助的可能性很小,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警 情 通 报
2022年4月3日,我局接到群众报警并经核实,在金城江区南新东路原区第三中学路段发现一名男婴,身上无相关身份信息,经医疗机构检查,身体状况良好。目前,该男婴已暂由医院照护。
请知情人士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提供线索,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跟进,做好后续工作。感谢广大爱心人士对此事的关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联系方式:
110、0778--2283745(河南派出所)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2022年4月3日
来源:河池天下、金城江公安局
是什么样的父母啊这么绝情 这是一个生命啊,不是一个玩具! 揪心!怎么做出这样的事情 幸好被及时发现,但愿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联系方式处,怎么标注河南派出所?不应该是河池? 把刚出生的小孩子丢垃圾桶也做得出来 幸好小朋友吉人自有天相 碰上这样的父母太可悲了 估计也是女生一个小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