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防盗在腊肠里加老鼠药,村民偷食后毒发身亡!法院这样判......
自家晾晒的腊肠屡屡被盗王老汉决定在腊肠中
掺入老鼠药
结果腊肠又一次被盗
但没想到的是
这次下药却给王老汉
带来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有网友认为王老汉无罪
但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王老汉是故意这样做的还有一些网友脑洞大开提出各自的应对之策甚至还提出了别的可能性……案情回顾每年一到腊月,河北的农村都有晾晒腊肠的习俗。王老汉家也不例外,一天,他灌了3挂腊肠,放在家中院子里进行晾晒,但到了第三天早上,王老汉晾晒的腊肠却不翼而飞。图源网络,图文无关没办法,王老汉只好又到集市上买来猪肉和大肠重新灌了三挂晾晒,没想到又被偷了个干净。王老汉非常生气,就重新灌了一挂腊肠,并将老鼠药掺到里面,之后,掺了毒药的腊肠果然又被人偷了去。
没过多久,村子里就传来一位村民的死讯,死前曾向其家属说明了毒腊肠的来源,死者家属拨打了报警电话,王老汉很快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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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审理中,王老汉认为,他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才不得已往腊肠里下毒,因此应认定其为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为了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王老汉还认为,即便其行为已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检方认为王老汉下毒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极有可能会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因此王老汉的行为,应评价为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规定,以投毒、放火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老汉构成故意杀人罪。
从本案的案情来看,王老汉下毒的主观故意是想对偷腊肠之人实施报复,客观行为上,王老汉明知其下毒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却仍然下毒,即其对这个结果的发生是持追求和放任态度的。
根据《刑法》需要主客观相一致定罪的原则,因此法院认定王老汉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本案王老汉有两个很重要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是王老汉从一开始就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即系坦白,依法可从轻;二是被害人三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即便腊肠总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其多次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即代表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且其盗窃过程与本案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亦可对王老汉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后,王老汉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王老汉本是受害人,如果在腊肠失窃时,能够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合法途径的救济,或许结局不至于此。
来源:广州普法、中国裁判文书网
老汉虽然是受害者,但用这样的方式报复肯定要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偷别人的东西,真是该 偷腊肠命没了。 这种偷别人东西的真的是 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这个下老鼠药也太过了吧。 做法不对 ,该罚也得罚。 这老头也是倒霉啊。 真的是花式作死啊,这都敢乱偷。 用泻药就行了,另外没贴警示标志,所以有点责任,判三年合适了。小偷多次偷食是惯犯,不应保护此种行为,所以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