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泡鱼 发表于 2022-5-25 09:58

最高罚10万元!5月起,广西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

你是否经常看见这些小广告?

现实生活中
不少车主总是感叹
“12分太少了,不够扣怎么办?”

于是
为了避免记满12分
他们决定请他人
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
更有一些不法人员以此牟利
组织、介绍买分卖分
影响十分恶劣


为建立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和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维护交通违法记分制度,维护驾驶人合法权益,提升公安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从5月起至2022年年底,全区开展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自4月1日起,公安部对于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处罚也更为严厉。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
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
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广西交警微发布


木瓜 发表于 2022-5-25 10:29

坚决不买卖驾驶证分

新力 发表于 2022-5-25 10:30

既要打击买分卖分的违法犯罪,又要打击帮办的内鬼

化骨龙 发表于 2022-5-25 10:42

以前最多买分卖分的了

大大大师 发表于 2022-5-25 10:42

严抓是最好的

老衲不行了 发表于 2022-5-25 10:47

罚的高大家就不敢了

盈盈 发表于 2022-5-25 11:59

买卖都要承担责任

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2-5-25 11:59

现在这种东西少了,以前到处都有这类广告

蒙多 发表于 2022-5-25 15:41

现在应该没有人敢这样了吧

波比 发表于 2022-5-25 16:28

买卖真的危险必须严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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