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得不到赔偿!合浦石康一男子将老板告上法庭....
2022年6月8日,合浦县人民法院石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促成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22万元赔偿款一次性赔付到位,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原告张某诉称,2021年2月,原告经被告合浦县石康镇某刨板厂雇佣,在合浦县某木片厂从事机器主机操作工作。同年5月24日,原告在放置木板工作时,被机器夹伤右手,导致原告右手受伤,双方无法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向。原告遂诉至合浦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张法官首先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抓住双方的矛盾源头和心理。其次,结合法律规定和审判经历向双方释法析理、言明利害,并围绕责任划分、赔偿数额等问题讲法律、讲案例,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最后,法官从生活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分析利弊,为当事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最终,在张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张某转账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合计22万元,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合浦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法官紧扣审判主业,充分运用调解方式结案,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在调解工作中注重调执结合,倡导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当庭或在较短时间内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既快速有效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调解成功就好。 早知道是这样干嘛不直接就和解了 有些事情不是赖就行的啊 赔偿的数目不少啊,怪不得不肯咯 工伤就应该要赔偿 早赔偿不就好了 无语的老板 这种还要人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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