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家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发现这3人财产线索请举报!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2)桂0512执恢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海豪美幕墙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韦启敏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韦启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北海豪美幕墙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韦启敏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韦启敏名下具体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韦启敏,男,1976年7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永仁村九幺队13号,公民身份号码:452730197607112919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韦启敏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 三、悬赏金计算方式: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四、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确定发放顺序,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 五、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袁法官联系电话:0779-8610613、8618127邮编:536017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平安大道五号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桂0502执136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树钦与被执行人林志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林志业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树钦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林志业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林志业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三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林志业,男,汉族,1957年11月1日出生,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92号3栋,公民身份号码:450502195711010317。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林志业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三、悬赏金计算方式: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三十;四、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确定发放顺序,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助理联系电话:0779-3930619邮编:536000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西北角海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桂0502执恢74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强与被执行人黄国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黄国权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黄国权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黄国权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黄国权,男,1982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谭屋二巷25号,公民身份号码:450502198203150915。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国权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除位于北海市冠岭路86号嘉和冠山海东区爱丁堡4幢2611号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号:N北房预2016字第019143号】)、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三、悬赏金计算方式: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四、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确定发放顺序,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0779-3930777邮编:536000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西北角海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不说了我先去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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