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合浦原某某影楼的老板,今天在这里曝光揭露我的影楼是如何被人坑骗、暴力,抢夺的真实全过程,大家可以当成经营合伙案例故事看,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事例,认识骗子的手段,避免和我一样的上当受骗受损失。
阴谋开始,吹牛包装博信任
2022年刚过完春节,郭某林某两人找我提出林某希望入股我的影楼合作。
郭某林某先是对我的影楼一顿认可,夸我的影楼在当地经营了足够长时间,积累了足够多的老顾客和人气,夸我影楼无论从规模还是设备在当地都是数一数二,夸我本人的技术够硬,只是差一个擅长做管理的人来帮我一起经营,他们表示林某正好擅长管理,可以和我合伙互补,强强联手。
为了让我对合伙有信心,郭某林某宣称他们之前在外地帮过不少企业从零做到资产过亿上市,从平平无奇做到国际知名大品牌。现在年纪大了想回合浦发展。
郭林夫妇说:低于几百万以下的投资小项目我们一般都看不上,这次投个几万块进来“玩玩”,目的一是纯粹为了帮你,二是以此做案例证明林某的实力,等她把影楼成功打造成知名大品牌案例,她就可以转移目标去发展合浦当地更大的盘子。
这两夫妻俩人在我面前一唱一和,除了吹捧包装多有能耐,还向我各种保证各种表诚意:为了打消我担心被过河拆桥的顾虑,他们就信誓旦旦向我保证“我们的合作是朝着长久的方向去的,绝不会过程谁把谁踢出局”。了解到我对影楼特殊的感情,他们就跟我保证“无论如何运营,影楼永远都会和你保持有关联!”
我问郭某会不会参与其中?
郭某口口声声保证他本人决不会干涉参与我和林某的合作事宜,除非是我和林某双方一致提出需要请他出面给建议,不然他郭某决不会擅自干涉我们的经营管理。(事后证明以上信誓旦旦的保证只是为了骗取信任,后边郭某违背承诺全部推翻)
当我委婉提议要把以上几点保证写到合作协议中去,对方却一再强调:协议那只是形式,互相信任才是合作根本,要我务必相信他们夫妻俩的为人人品,叫我不用有任何担心。
我陷入沉思犹豫,纠结的原因是郭林夫妇称他们有帮企业做到上市的能力,但凭我对他们现实生活条件了解,并不像他们说的那么成功,他们称林某非常善于运营管理,但据我所了解的事实是林某在合浦当地曾开过一家婚纱礼服工作室,只做了一段时间没什么客人就不做了.
我在疑虑他们的自我包装有多少真实性和多少水分?合作后是否真会如他们保证的那么顺利?
林某见我还在犹豫,于是直接给我账上转了入股费表明她要合作的决心和诚意。
入股合作的事就这样确定下来了。但是没有跟我签协议。
林某“合伙”进来后,林某任命自己为财务,把影楼收款码换成了她的银行账号,在合作之后的影楼的营收都要归到她账上,(直到我退出经营也没有给我一分钱盈利的分红)。
而我本人的要负责的工作职责有:店务管理、摄影师、数码修片、平面设计、兼门市客服、化妆造型等等。
(我的工作量并没有因为林某的合作而减轻,反而为了节约人工开支安排我一身担负多职,我并没有看到林某在运营推广上有何作为和成绩,但既然已经合作了,我时常自我安慰“林某她人敢于那样夸张地自我包装,也算是一种本事,正好和我形成互补性格”)
《入股合伙协议》早早拟好,合作期间林某却迟迟不与我签字,过程中林某她说过“疫情形势不稳定,我不确定能不能做得来,我们暂时先不签合同,我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万一哪天经营中出现亏损,我本人不想继续合作了,我就可以随时退出,转给你的那笔入股费就当是我给你的借款,到时你还给我就可以了,我目的是来帮你的,你总不能让帮你的人跟你一起承担风险吧?”
我心想哪有这样独善其身的合伙?有好处就受,不赚钱就退?
我问过林某,我们不签合同,但账归你管账,钱归你收了,那你是什么身份和我一起经营管理呢?
林某回答:我可以说我只是店里是财务会计呀。
我心里虽有不悦,但既然林某都这样说了,我也不想强人所难,选择了包容和信任。
这一做法,正好给后边郭某林某直接逼迫我直接签《店铺转让》抢夺我的影楼埋下不利之伏笔。
2022年中旬,当时我影楼账上有十几万现金,我让负责管账的林某从影楼账上转出四万元给我,我转给我们共同认识的一个人陈某,陈某答应我和林某一周内会把钱提取出来转回来给我们,结果那人却以金额提取失败为由,迟迟没能按约定时间把钱转回来。
林某表示这笔账我没能及时要回来,对影楼接下来的装修用钱会有影响。
见林某因此事不高兴,时常板着脸,我一次次放低姿态跟林某表达歉意,表示我会尽快解决,并在事后以我个人收入抵扣进入(陆陆续续还进影楼账上3.2万)。
然而这个事情在三个月后,被林某郭某联合起来歪曲事实设计成诬蔑我犯法的罪名,为他们实施过河拆桥,抢夺影楼计划找的借口!
合伙期间,我按照林某要求,把影楼所有的经营管理事项和资料都一五一十毫无保留教给了林某,期望如林某承诺的待她完全掌握了影楼的经营管理方法后,早日实现与我的强强联手。
结果等来的是对方的过河拆桥、鸠占鹊巢独吞我的影楼所有。
九月里的一天,郭某突然向我追问六月份使用影楼的那笔账的事,让我给他个解释。
郭某的语气和内容荒诞得让我摸不着头脑,郭某的私自干涉很不应该,我把我的想法告诉林某,让林某跟她老公郭某解释清楚。然而郭某打来电话和发来信息警告我说我这个行为是犯法,说我未经允许偷偷私自非法挪用公款罪,要求我马上去找他当面道歉并解决,不然他就报警抓我坐牢!
我十分不解地问他怎么会说这种话?我作为这家影楼的合法老板,合法使用自己影楼的收入,何来非法挪用公款一说?何况事情经过你老婆很清楚,哪来“偷偷”一说?况且你是作为什么身份要求我跟你解释道歉?
他竟然说:“我才是你的老板!是我提议让林某跟你合作的,你和林某都只是我的员工,挪用公款这个事情你俩都没有跟我说过,你们背叛了我这个老板!如果你不按我的要求在下午6点前去找我,就让你坐牢!”
我听了他的这翻话感到苦笑哭笑不得,想不明白平时一个挺正常的人怎么说出这么离谱的话,我还猜测对方是不是喝多了?或者是夫妻吵架闹矛盾了来找茬?不想这离谱的行为却是他们夫妻俩实施抢夺影楼计谋行动的开始。
我找林某沟通,让她跟其丈夫郭某解释消除这里边的误会,林某却说既然她是合伙人影楼她有份,影楼的钱也有她的份,那她的钱是她和郭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她的丈夫有权干涉。
我说这不符合规定,如果这样说的话,那我的家人也多次投资了这家影楼,这家影楼资产也有我家人的份,我是不是也要请我的家人出面参与干涉我们的合作呢?
林某一时语塞,见这招对我没用,于是改变策略跟我打感情牌说:“你知道郭的脾气就是这样大男子主义,他认为我是这家店的合伙人,这家店就跟他有关系,他也是出于关心我们的经营情况,所以才干涉的,平时任何一笔开支都会跟他商量,而店里这笔钱我没有跟他提过就给你用了,现在他知道了很生气,郭某是吃软不吃硬的,你就当为了日后我们合作顺利,先跟我去给他当面服个软,这事就过去了,等他气消冷静后了,后边我会跟他说让他以后不再干涉我们,后边怎么经营还不是你和我说的算吗?”
见我疑虑,她再次利用我的善良和心软,她说:你就当看在朋友一场面上,给我个面子,不要让我夹在中间为难好吗?”
我说:好吧,我权当是为了不让你为难去跟他当面解释一下事情缘由,但你我要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真像,事后你一定要跟郭某讲明,希望以后不要再干涉。”
于是当天下午,在郭某一再催促下,林某驾车带我来到北海银海区一家停业的酒店内,在一楼大厅,郭一见面就对我破口大骂,辱骂内容围绕“偷偷私自非法挪用公款,竟敢背叛我这个老板,信不信一个电话抓你坐牢等等”
我反复想着林某的嘱咐承诺,耐着性子任凭他吐沫横飞地辱骂,赔着笑脸说不好意思让你费心了。可每当我要解释事情经过,他就非常不耐烦打断说:你不用跟我解释!具体过程我不想听也不想知道,我只要结果!现在你打算怎么解决?”
我只好给他台阶表示给他添麻烦了,接下来好好经营,不让他再为此烦心。
见我态度谦和,郭某立马要求我当面写张承认自己过错的保证书,要求我在保证书上承认自己非法挪用公司公款,保证以后绝不再犯,保证什么时间归还…
我听到这个要求心里有种异样感,当即表示子虚乌有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强要求我承认罪名写这样的证明书?
我可以为了大家的和气放低姿态,但我不能傻到让自己担上莫须有的罪名。
郭某见我不肯写保证书,他立马拿起手机示意打110报警过来抓我,林某在一旁心虚紧张地要阻止郭某打110,不知郭某是做样吓唬我,还是真的信号不好,郭某的报警电话几番都未能接通,不知是不是在自导自演。
我摇头苦笑,为了给自己洗涮清白,只能通过第三方介入了,于是我也拨打110,一次就通了,在我的手机拨通110后,郭某拿过我的手机对民警工作人员说:我的公司出了贼!我要报警抓人!我有个员工不经我同意,偷用了我的钱,她私自非法挪我账上的钱,我现在报警抓她…
我在旁边听郭某跟警察讲出那些话,心里想这人莫非是有妄想症吗?
警察来到现场后,郭某一家见到警察就哇哇地开始满口胡言,诽谤我作为他的员工非法挪用他的钱,警察多次打断提醒他要讲究证据,现场对我郭某林某三人身份做了调查记录。
然而经过民警调查证实,我的身份作为影楼唯一合法的老板,使用影楼的资金合理合法。
郭某继续诬蔑:但她没有经过合伙人同意。
警察通过调查信息记录,证实合伙人是对此事知情并同意的。
郭某继续狡辩:她用的不是公司账上的钱,而是我老婆林某的钱。
民警问到林某钱的出处,林某一开始说是店里的钱。
林某在听到民警说钱既然是店里的钱,蒋某本人又是店铺的老板,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你老公为什么要说人家挪用的是你们的钱?
林见此马上改口说:部分是店里的,有部分是我个人的,因为店里账上的钱不够,我就从我卡上套了一部分出来给她。
我质问林某:店里的钱怎么会不够4万了?店里当时刚完成30万的业绩,除去成本开销账上还有十几万的剩余,怎么会不够4万?那店里账上的十几万到哪去了?
见我这样一问,林接着又改口道:店里账上是够的,但是我考虑到接下来店里要装修要用到钱,我想给店里留着备用,所以我只从店里账上调出一万给你,其余是从我自己信用卡上套贷款出来的。
我说:我要用的是店里的钱,我没让你非要从其他渠道调啊!你这不是把简单事情弄复杂吗?那接下来你用店里的钱还你贷款吧,不要搞的那么复杂。
事后觉醒过来,只能说这两公婆为了达到自己不开可告人的目的,真是步步为营,处心积虑。
我当时对林某的表现虽然有些寒心,但也还是在心里给她找理由,以为林某只是为了护夫心切才在账目说法上颠三倒四的。
民警弄清真相后,现场证实本人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反而是郭某的行为不仅影响他人的正常经营和谐,还报假案情干扰民警的工作纪序。
说完,一位民警把郭某叫到门外,对其进行教育沟通。洗涮冤枉了,我本着大人不记小人过,和气生财的原则,我向民警为郭某说情,表示他是出于好意才这样做的,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给足郭某台阶下。
最后民警把这场闹剧按民事纠纷处理,建议我们:合作要和气生财,回去之后你们把该签的协议签了,做生意就是要和和气气地,不要因为误会矛盾影响做朋友和生意。至于蒋某使用公司的钱的情况,蒋某(本人)有使用的合法资格,她同意以什么方式处理就怎么处理,这看她本人意愿,郭某不得再以此闹事。
郭某心口不一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此次目的只是为了给她上一课!
我心里觉得好笑:呵~这到底是给谁上一课?表面还是维护他的自尊心应道“是的,谢谢你有心了”
我以为误会矛盾就此了结,不想对方并没有就此罢手,反而把我谦和的处事态度看成是懦弱可欺,于是他们继续实行接下来的逼迫。
从北海回合浦后,林某拿来一纸跟公司借款的欠条,对我说:你在公司欠条上签个名,店里的财务去向公私分明,好让我安心做接下来的合作工作,我当时并没有多想,很爽快签了字。
哪里想到已经掉进林某郭某设置的坑,等到后边店铺的经营权被林某夺去后,最后这个本是欠自己店的钱,变成了欠林某的了。在利益面前,我被奸诈的人性狠狠上了一课。
在我和林某准备补签《入股合作协议》时,郭某却给我发了一份《影楼店铺转让协议》,内容是我的影楼所有经营权归林某所有,郭某要求我和林某按照他的这份合同签,还给我们规定时间,威胁我们当天几点前他要看到完成签字,不然就不给影楼正常做生意。
我吃惊地问林某:“怎么入股合作变成要我把店铺全部拱手给你了呢?入股合伙跟店铺转让是不同的性质,你要把店铺所有经营权全部拿走,那你打算增资吗?
林某不说话。
我又问她:郭某发神经就算了,你林某很清楚当初我们商量好的方案你是进来和我共同经营的,而不是转走我整个影楼啊!如果按你之前的入股条件没有任何变动下,你们就要把我的影楼吞掉?我怎么可能答应?你老公郭某让我签转让你觉得合理吗?”
林某旧计重施地说:郭某还在气头上,现在我们不按他要求做,他来店里把事情闹大对这个店铺对谁都没好处,你先按照他的意思做了,等他下午出差去了外地,我再跟你按我们原先的约定来继续经营…。”
我问林某:我们不是说好不再让其他人干涉我们的合作吗?怎么你还让你老公来干涉?
林某没有回答,而是低头给郭某发信息让郭某快点过来。
下午两点左右,郭旭气势汹汹地拿着两份《店铺转让合同》来到影楼办公室,拍桌子大吵大闹,对我大声嚷嚷:如果你今天不按我的要求签转让合同,我就不让你做生意,客人来了我就出去跟客人说这家店老板违法,看谁还敢来你这拍照,如果不按我要求签字,我就到外边去跟一条街的商铺讲这家店老板坑骗人钱财,看你怎么在合浦混下去!
恐吓威胁过程,郭林夫妇夹着打感情牌:我们让你签影楼转让目的不是为了拿你的店,你还是跟这个店有关联,毕竟这个小盘我们看不上,只是为了更好帮你做管理,因为你这个人太善良,太容易上当受骗,决策权在你那里你会被别人利用欺骗,陈某的事就是证明,如果由林某来掌权,就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等我们帮你把盘子做大做强后,我们再把控制权还你。
郭某威胁道:你想为你的名声好,想为这家店名声好,就把协议签了,要不然我到外边去给你宣传一番把事情闹大,给你安各种罪名,我看人家是信你还是信我说的,识趣就签字!”
我说:这跟之前我们说好的不一样,之前是入伙一起经营,现在怎么变成我要把店铺全部转给林某呢?
郭某对此反悔道:我现在不管之前我们是怎么说的,之前的都不算数,我现在就是要求你按我现在的要求签,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不然别怪我就对你不客气!
无论我如何解释讲道理和苦苦哀求,对方都没有停止恐吓要挟我签字。
郭某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令我逐渐意识到郭某的动机明确,根本不能指望他讲道理,按照郭某的手段,为达目的,他能够毫无道德底线地对人进行无中生有造谣诬蔑伤害,今天关起门来对势单力薄的本人,不敢想象对方会做出怎样的迫害,这么奸诈巧辩的一个人,没有证据的话,被迫害的人事后肯定是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辩,我紧张地想该怎么办?下意识提醒了我打开了手机录音,录下了证明郭某林某对我威胁恐吓、威逼利诱的过程。
直到在约定给顾客拍照的时间快到了,郭某和林某改变对我的攻心策略,他们表示就算是我现在把店转让给了林某,日后我还是有机会再拿回来经营的…如果我今天不答应,就别想做了。客人快到了,如果郭某出去一闹,这个店的声誉和未来就毁了。
面对自己呕心沥血打造的影楼的声誉,我再次选择相信林某之前的话:先稳住郭某,期望等郭某离开后,林某再跟我改回原来的协议。迫于威胁无奈在协议上签了字。
但是,签完合同后,事后郭某并未离开合浦出差外地,而是把自己当成影楼老板呆在影楼里,林某也迟迟并未与我签回约定的好的合作协议,林某反而告知我其丈夫郭某要长期入驻影楼和她一起经营,我生气质问林某为什么出尔反尔,
林某明确表示:“合同内容我是不会改的!按照你跟我们签的合同,现在我才是影楼的老板,如果你不接受不了郭,你可以离职走人,但你别想分到一分钱!”
我说:我现在影楼归你,收入由你管理,我拿什么来生活,何况你还要我还钱给店里。
林某说:如果你想继续留下来工作,想拿到和之前一样的工资收入,就要达到我给你定的业绩目标,而是之前承包出去的工作你都自己做,完更多工作量是可以拿到大几千工资的。我给你的待遇已经算很好了,在合浦有几个人能拿到好几千块工资的?
我看清楚了他们的嘴脸,无可奈何,心灰意冷,心有退意,且念在影楼是我从零到有,从一家小工作室,投入八年多的心血精力,一步一步经营到现在的几百平规模,既然无力拿回影楼的所有权,但我内心依然希望它能继续有好的发展。那感觉,就像是面对心爱的孩子被撕扯抢夺,心疼的一方先放手。
在没有薪酬的日子里,我依然选择兢兢业业去做好我的工作,即使面对要被迫退出了,也是默默忍受,继续给店里推荐客户,为接影楼对接工作。
我想通过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可是,郭林夫妇却没有停止对我的剥削迫害。
得手后,郭某林某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手喜悦,(从郭某洋洋得意的神态,我明白了过来,之前我是影楼老板时,郭某约他的朋友来我影楼茶室喝茶聊天,他说他要以“影楼老板”这个假身份帮我们拉摄影业务,如果别人问起我来就配合下他,有次我在门口听到他跟他朋友吹嘘说这家店是他的,当时心里能感觉出一丝这人好要面子和虚伪,原来此人早以对影楼老板身份窥视已久)我每天看着他们两公婆惺惺作态感到压抑。
我跟林某提出想给自己放个假,林某说等到招到合适的人后,可以放我休假。
见我有了去意,郭林夫妇为了切断我和影楼的所有关联,于是拿来一份《完全退出协议》让我签字测底与我的影楼划清界限。林某来到数码部,把《退出协议》拍在正在对接后期工作的我面前,再一次上演逼迫戏码,协议中要求我不仅要净身出户,还要把我所有与影楼有关资料、客源、包括我个人使用多年的微信和抖音账号通通归林某,更过分的是强制要求我三年不得在同城从事同类行业,无论打工、经营、合作都不允许!
这抢人店铺还断人活路的吃象与强盗流氓有何差别?
这次,为了逼迫我达到他们的目的,郭某上升成对我施暴,至使我多处软组织挫伤。
看了《退出协议》内容,我当即表示不同意签,对方见我不肯签,又重施故计,当场恐吓威胁我,今天不签字就别想走出这个门!不签字就让我和我的家人混不下去!
但这次我没有再妥协退让,而是站起来和他严厉表明态度,我告诉郭某你们做人做事实在太过分!这次我不再受他恐吓!
郭某见我语言反抗,于是郭某用他肥厚的肩膀狠狠撞击在我的胸部,突如其来的撞击把我撞得连连后退,撞击完我后郭某摊开手得意洋洋地对林某说:我手没有碰到她哦!
返回来警告我:这里现在是我的地盘都是我的人,我就算把你怎么着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十分害怕他接下来会对我有什么伤害,于是我边说我要报警边往外走去,林某提醒郭某不让我走,郭某一边用他的身体阻拦我的去路,双手对着我的上半身肆意挥动拳掌,对着我一番摞扇拉扯,拉扯中致使我仰面摔倒在地,我害怕他对我的腹部暴力,于是一边呼救一边翻身,郭某见我呼救,于是颠倒黑白,叫林某和他在场的另一个朋友,拿来手机对着我拍,郭某指着地上我进行摸黑辱骂:大家快来看啊!这里有个不要脸的女人!自己摔倒了想讹人!”
房东等群众闻声来到现场,郭某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进行一顿诽谤输出,企图误导众人站在我的对立面。
警察来到现场,郭某咬定不承认打了我,并当着所有人的面不知廉耻地说:“我怎么给她了吗?我又没强奸她!”
我真没想到,这样一个平日里满口道德仁义,一再标榜自己是正人君子的人,想不到是这么心理龌龊,道岸貌然的伪君子,讲这种话完全不考虑自己的老婆就在一旁。而作为人妻的林某,自己的丈夫动手打女人,说冒犯自己的话,还能不作任何阻拦,是不是正好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给警察调出监控证实了郭某打人的事实,(以郭林夫妇的为人不耻的做事手段,如果不是有录音和视频画面,那被他们欺负的人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了)
郭林夫妇在派出所调查录口供中,企图继续想以诽谤我非法挪用公款为由想降罪于我,并信口雌黄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跟警察说我坑骗了他十几万,说我把他当做提款机。
而我选择相信事情真相会给我一个公道,没有现场并未再与他更多争执。
按照派出所要求,走完程序,我去医院验伤鉴定立案。面对证据确凿下,派出所进行调解时,郭某依然不承认他有错,不仅没有一丝歉意悔改,还咄咄逼人,跟警察翻供说是我自己倒地用腿踢他,企图调换概念把他自己变成受害人,把我变成施暴者。
敬酒不吃吃罚酒,证据确凿面前,经过一个多小时审讯室的审讯,郭某才签字画押承认殴打本人的事实,接受200元行政处罚,但对本人至今依然没有任何道歉更没有任何赔偿。
通过合同,影楼的经营权已经归到林手中,经这一闹,我无心追讨,我明白即使是我拿回影楼的经营权,郭林夫妇也不会善罢甘休让我能正常经营,我只能选择退出,店铺换新主人,房东同意把店铺两万押金退给我,条件是林某跟房东签了新的租房合同后才给我,然而林知道后却不同意,认为铺面押金应归她所得,因为之前我们关系好的时候,她承诺我说合作是长久的,过程中永远不会想着把谁踢出局,我当时很受感动,我提议,等到这里的铺租到期了,如果我们换一个地方继续合作经营的话,这里退回的押金,我可以给她,这是我对长期合作诚意。
如今两人并没有再继续合作,房租也不是到期退还,而是房东看在我店铺被夺了,发好心提前把押金还给我。
林某威胁房东,如果房东把押金退给我,她就不交房租,让房东为难,房东找到我说林某态度太强硬了,她不肯签租房合同,不肯交押金也不肯交房租,押金我还不能还给你。
僵持中,我的慈悲信仰,以及“不与烂人烂事纠缠”的心理,让我再次做了让步的抉择,我约林某出来,告诉她我希望影楼交给她经营后能够持续发展得好,这是我对自己投入这么多年的心血的一个交代,房租押金可以让给她,给她减轻压力,大家各退一步,金钱上就此两清,还表示以后影楼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乐意帮忙,希望她放宽心经营,保重身体。
事已至此,我的初心希望大家放下芥蒂,各自安好。
以为自己够大度,能够让大家化解释怀。 可事实证明,对错误的人无底线的善良也换不来对方的同理心的。
原本我打算看在和林相识一场的份上,只要得到她老公郭某的真诚致歉,这事就和解了,大家以后各走各的。
即便郭某不道歉,为了影楼的声誉,我也可以不追究了,郭林夫妇或许就是吃定了我这一点。
考虑他们夫妻俩担心我在合浦同城竞争做同行业,那我换去北海发展吧,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郭某非但没有歉意悔改,转身扩大范围对本人进行更严重的诬蔑诽谤,郭某对外散播谣言说他根本没用打我,说我是讹人的惯犯,是派出所的常客,说我坑骗他俩夫妻十几万,说合作之后的钱都进了我口袋,一分钱都不分给林某,说我是犯法才被他们踢出局的等等。
诽谤内容在同行圈内传播开了,造谣害人,造谣传开了,许多人不明就里信以为真,原本有合作意向的摄影也因此搁置了,同行业难以开展,为了生活,也为了筹够开工作室的资金,我只好选择先从事其他行业,摆摊卖菜谋生。
在影楼铺面里边,存放着我另外一家传媒公司的设备设施,之前我跟林某说明的,林某叫我什么时候用就去拉走,然而等我提出我要去拉走传媒设备时,林反悔表示根本没有这回事,因为他正在使用我的设备,不想还给我了,她说影楼里边所有的东西都是归她,我不得拿走。
然而铺面的招牌上显赫有“传媒公司”的名字!我的传媒的营业执照地址就是那里,林却为了霸占我传媒公司的设备,翻脸不认!
回想我一再的隐忍退让,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得寸进尺,我开始怀疑我之前的退让是对还是错,我能放过对方,为何做恶的人不放过我?我决定公开我已退出影楼的事实,得知我已退出原来的影楼,顾客们找林某要求退订单,顾客他们说他们是相信我本人的技术和人品才选择这家影楼消费的,既然影楼不是我在经营,他们没必要继续支持。
对此,郭林夫妇气急败坏,报警说我造谣影响他们的经营,让警察处理我。看到他们的无悔改意,于是我重新到派出所要求重新处理郭某打人的案件。
郭某被通知来到派出所后,他先是跟民警恶人先告状说因为我背后搞鬼,使得一天内有三十几个客户找他们退单,等到我和民警对话时,郭某偷偷用手机拍下我与民警对话的画面,发到各个微信群里,林某配文声明为:蒋某因造谣**摄影被公安机关处理!
其中括我在群内的北海婚庆大群,当我发现后,我气得颤抖,怎么人能做到这么无耻的地步?
我跟民警反应情况,民警令其删掉,可是已经撤不回,郭某一脸得意洋洋,竟然还当着民警面对我发出威胁:你再敢跟我哔哔我还会再揍你!
民警说郭某说我发了公安机关的资料和不实言论,让我把朋友圈展示给民警看,我反问哪些是不实言论?民警看后表示除含有派出所的文件的图片外,其他的都没问题可以保留。
但为了不会再次把派出所的图片外泄,民警让我们各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两个人都不再发有关派出所的图片资料,在我写时,郭某又再次拿手机拍我写保证书的情景,直到民警发现阻止,但已拍的视频不知道有没有再次被他利用转发到我看不到的地方继续对我名誉伤害。
事到如今,我不仅被郭某夫妇以一纸合同抢占了我投资几百万的影楼,吞掉顾客定单尾款,霸占一年的营收账目,还频频威胁我规定时间内若不还完之前跟影楼“借”的剩余借款,就把我告上法庭。
郭林夫妇霸占影楼之后,把霸道自私延用到顾客服务上,面对影楼之前定单需要拍摄和制作产品的顾客,郭林夫妇跟顾客说影楼换新老板了,旧顾客的售后不归他们管,让顾客找旧老板处理。
面对要退单的顾客,郭林夫妇更是捏造事实说影楼的钱都在我这里,让顾客找我退钱。
有位知情者对此说了一句概括:你好心提供了你的资源给他们,他们却利用你的资源来害你…
王思聪打人构成轻微伤,被处于拘留和罚款,赔偿了受害人,得到被打人和解才免去拘留,而我同样被打至轻微伤,打人的郭某只受到200元行政处罚,没有拘留,没有道歉赔偿,还逍遥自在地继续对我进行名誉伤害、语言恐吓,这个郭某如此嚣张跋扈,难道他是比王思聪还有能耐吗?
与林某合作期间,为了节省开支获得更多利润,店里只请两个助理和一个客服,店里的主要工作摄影、修图、海报设计兼造型师都是我一身多职,我几乎每天熬夜加班到凌晨两三天,而林只是做收钱管账,客人多时参与化化妆,三天两头称不舒服在家休息,要么与其丈夫去北海度假,要么去跟朋友聚会打麻将,经常店里打电话跟她商量事情时,电话那头都是麻将声,即便店里的员工,都知道林某又打麻将去了,就是这样的情况,而在面对众人时,郭林夫妇却称林某多么任苦任劳不计付出,说她才是最值得应该拿最多的收入的人,转头把我本人说得一无是处,说这家店原本是家空店,如果没有他们的话一文不值,还能给我拿几万块都算多了,事实是影楼的一组相机镜头都不止几万块钱!
我知道郭某之前是做品牌策划的,也不难理解无中生有是他的拿手好戏。
那么我就拭目以待,这样的人品能做出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人品今天可以对合伙人过河拆桥背信弃义,明天有圈钱跑路的可能。
合作经营期间,管账的林以疫情为由,拖着不交房租电费,她跟房东我钱都在我这,让房东找我要。
在账目被林某管控的情况下,在抵扣我收入的情况下,电费催收提醒再拖电费剪断电路,林某说账上没钱,而当时身无分文的我,还向朋友借钱给店里交电费。现在回想种种过程,皆有可能是想通过逼我和她产生矛盾争执,受不了而退出。
我的每次妥协让步,目的是希望对方看到我的大度和格局,并通过自己的诚意感化她,让合作顺利朝好的方向发展。然而他人却曲解成懦弱怕事没原则,或许是他们一开始就打算好过河拆桥,一次次造恶业不足为奇。
这此给善良的人一个提醒:对人的善良要有原则,对恶人恶行一味的忍让和慈悲,往往只会得到助纣为虐的结果。
面对利益合作时,不要一味轻信对方信花言巧语,擦亮眼睛看清对方伪装,任何的利益合作都要有书面证明来对彼此的约束,而非仅仅口头约定,不要以为熟人朋友就可以省略这一步,利益面前,人性经不起考验,何况有的人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设圈套等你。
人活于事,既要行菩萨心肠,也要有雷霆手段!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