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北海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办法
近日,我市出台《北海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北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北海市公租房杭州路小区(资料图)。
来源:北海市住建局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不设置收入线条件,分配管理实行“二审一公示”制度,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标准遵循市场规律,由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受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按不高于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每3年调整一次;规定租赁双方需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年。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将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适当新建、鼓励改建、存量盘活、供需匹配、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盘活等三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
在支持政策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在土地供应、缴交土地价款、财政补助、税费优惠、金融贷款、发行债券等方面,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租金信息公开、租金标准调整、运营期限等进行规范。
在监督管理方面,《实施办法》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者违规经营等。
转载:北海日报
怎么申请 住这种挺好的 想申请都没得申请 多些这种房子就好了 还是国家想着我们 月租多少呢? 环境行不行的啊 还挺新的呢 可以一直住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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