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不死 发表于 2023-2-18 17:07

当庭宣判!合浦两名男子晚上干坏事挨了...

为加大对危险驾驶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饮酒驾车危险的发生,提高全民安全出行意识,2023年2月17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起危险驾驶案件并依法当庭宣判,2名被告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和拘役五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案例1合浦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日19时43分许,被告人张某醉酒驾驶小车搭载张某甲沿国道325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合浦县闸口镇闸口村委会虾公冲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由符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张某甲、符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1.3mg/100ml。案发后,张某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案例2和张某一样“以身试法”的还有被告人蒋某。2022年5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蒋某醉酒驾驶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合浦县城至大江村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百农科技合浦分公司门前路段时,与前方道路右侧步行的被害人花某发生碰撞,造成花某和蒋某受伤倒地,轻便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4mg/100ml。

开庭审理



当庭宣判

合浦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蒋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合浦法院当庭宣判:

案例一
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例二被告人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此次当庭宣判2起醉驾案件,是合浦法院严厉惩戒危险驾驶犯罪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合浦法院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坚定立场,有助于提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法官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以案为鉴,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莫拿生命当儿戏。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祝君羊尾 发表于 2023-2-18 17:31

总有人胆大包天,以为自己牛得不得了

培记 发表于 2023-2-21 09:54

总有人以为不会有事,额有侥幸心理

东城大少 发表于 2023-2-21 09:55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等到出了事故才知道后悔

灰与白的交界 发表于 2023-2-21 10:39

酒驾?你牛了

沈小点 发表于 2023-2-21 10:39

做事情之前想想后果可好?

飞翔的嘴 发表于 2023-2-22 09:09

每年都有那么多酒后驾车出事的事故,还不够我们警醒的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当庭宣判!合浦两名男子晚上干坏事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