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某商行销售冒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挨处罚了!
2022年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公示如下:一、北海市海城区喜百年日用品商行销售冒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案(该案被自治区遴选为2022年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推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1日,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海市海城区喜百年日用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内摆放有19盒礼盒包装上标明“合浦大月饼”的黄记天香月月饼待售,包装标示委托商为“合浦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制造商为“合浦县鸿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案月饼系当事人从合浦兴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并用于销售,但包装标示的两家企业均未获准在生产的月饼上使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销售冒用认证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另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发布通告》(2019年第3号(总第152号))的公示: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对应的标准为DB45/T1988-2019,实施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起。而本案中,黄记天香月月饼使用的产品标准代号为GB/T19855,与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对应的标准不符。2022年9月23日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冒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名称的黄记天香月月饼19盒;没收冒用“合浦大月饼”月饼礼盒共计66个;罚款330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海市海城区胜惠商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
2022年6月6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四川路“每特惠”售卖奥运会高仿冰墩墩。7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北海市海城区胜惠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有“冰墩墩”和“雪容融”形象的钥匙扣正摆在货架上销售,经清点共有1个“冰墩墩”和18个“雪容融”钥匙扣,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授权书,涉嫌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于今年3月份从朋友处获赠10个“冰墩墩”和20个“雪容融”钥匙扣饰品,并以每个售价19.9元或在店内消费商品满58元赠送一个的形式开展商业营销活动,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已销售“冰墩墩”钥匙扣4个、“雪容融”钥匙扣1个;赠送“冰墩墩”钥匙扣5个和“雪容融”钥匙扣1个,销售额99.5元,利润99.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商品的行为。2022年6月16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商品:“冰墩墩”钥匙扣1个、“雪容融”钥匙扣18个;2、罚款1000元。
三、广东星艺装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案
2022年5月6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北海市北京路的广东星艺装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营业场所内东侧展示厅装潢一面“星艺装饰专利”展示墙,该展示墙一共展示了30份专利证书及2份作品登记证书,经查,其中6份法律状态均显示为“专利权的终止”,其中1份专利的法律状态显示为“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经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5月25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北海人民政府网站
人家的东西就是人家的东西 大家还说要提高产权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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