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威胁,扇打面部!北海一女子被丈夫殴打长达3年多!
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时,除了报警以及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还有其他的方式保护自己吗?当然有,受害人还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铁山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并发出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向被申请人及其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送达民事裁定书。
据了解,申请人小谭与被申请人小庞系夫妻关系,2019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小庞多次因为生活琐事对小谭进行辱骂、威胁,扇打小谭面部或使用工具殴打小谭身体,造成小谭身心均遭受了伤害。小谭向北海市公安局兴港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向被小庞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为防止小庞在离婚诉讼期间挟私报复自己及亲属,小谭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小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认对申请人小谭实施过家庭暴力,小谭确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作为预防性的人身保障措施,该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庞殴打、威胁申请人小谭及其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小庞骚扰、跟踪申请人小谭及其亲属。
人身保护令裁定书作出后,该院干警及时向被申请人小庞及其住所地的社区和派出所进行了送达。社区和派出所收到后表示积极配合并高度重视,时刻关注当事人动向,一旦被申请人小庞违反禁令,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铁山港区法院签署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威慑了被告,更防止了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为弱者筑起安全防护墙。
下一步,铁山港区法院将立足家事审判、少年审判,在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用司法力量守护好万家灯火。
来源: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所以说婚姻到底给女人带来了什么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应该早点拿起法律武器! 被打了那么久 这种男的不是人 这种人 不配做男人 家暴不能原谅 明智的选择就是离婚 有第一次就有下一次 最讨厌劝人家不要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