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首例!这个4岁男孩的监护人竟然是···
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一起由合浦县民政局申请的撤销监护权案件,并指定县民政局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为全县困境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可参考、可复制的样本。据了解,被监护人智智(化名)年仅4岁,其母李莲(化名)患有精神疾病,曾在福建省漳州市流浪,流浪期间怀孕,父亲情况不详。李莲在漳州市救助站获得救助后,于2019年6月在樟州市人民医院生下智智。母子二人于2020年7月被护送返回合浦后,李莲被安置在精神病院治疗,智智因处于无人抚养、监护的状态,由合浦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临时监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李莲仍然生活无法自理,没有监护能力。另查明,智智的外祖父、外祖母均已80多岁,且身体残疾,靠低保维持生活,也没有监护能力。合浦县在儿童监护权转移的司法实践中,类似智智这种由民政部门主动申请监护权转移的情况,没有先例可循。合浦县民政局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及时对智智开展临时救助,由未保中心对其进行临时监护,保障了智智的生存、医疗、教育等合法权益。联合乡镇的工作人员多次对智智的法定监护人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评估,对于没有监护能力或监护意愿的亲属,明确告知其放弃监护权后财产继承权也会相应变更,打消他们的种种顾虑。最终,智智的亲属们均表示,只要智智能在更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愿意放弃监护权及相关的权利。同时,县民政部门积极召集公安、检察院、法院及有关乡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商研究智智的监护权问题。经过反复研究决定,由县民政局起诉解决智智的监护权转移问题。最终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智智母亲、外祖父、外祖母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合浦县民政局为智智的监护人。据了解,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合浦县首例指定民政局担任监护人的典型案例。
来源:合浦融媒体中心
想知道孩子住哪里? 流浪中怀的孕···不会是被侵犯的吧··· 这么从合浦到的福建? 可怜的孩子 我是包身头 发表于 2023-4-28 10:39
流浪中怀的孕···不会是被侵犯的吧···
把你的怀疑去掉,百分之百是 被侵犯?我的天 小孩子也太可怜的 怎么跑这么远 的确应该查查这个孩子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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