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某小学总务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67万余元
为切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9月12日上午,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谢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件。铁山港区纪委监委、区教育系统、区辖各镇会计中心等60余人全程参与旁听,进行“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学习。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指控:①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利用担任营盘镇某小学总务主任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虚开教职员工工资、截留学生教辅资料费,涉嫌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351038.84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和赌博活动。②2021年1月15日至3月16日期间,被告人谢某利用担任营盘镇某小学总务主任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公务开支的名义,从该小学的银行账户中取现或将公款转至其本人及他人银行账户,涉嫌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20263.7元,超三个月未还。案发后被告人谢某及其家人主动退还违纪违法及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1097356.39元,其中退还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671305.84元,已全额退还赃款。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谢某的刑事责任,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法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庭审环节紧凑有序、重点突出。被告人谢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后,审判长现场开展法庭教育,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结合此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的开展,让旁听人员深感触动。案件将择日作出宣判。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具有强烈的震慑、警示作用。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做到筑牢防腐之基、固守廉洁底线,切实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来源: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一个主任就可以挪用67万? 这么多?怎么判的? 一个小学的主任居然能挪用几十万 小学有这么多的钱? 真是可恨!一定要重罚! 啊?小学生的钱都用啊 什么学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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