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公馆仔上头条了!举报他有高消费行为可获1000元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2)桂0502执恢107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彭冰与被执行人周启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周启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彭冰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周启旺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如发现被执行人周启旺有高消费行为向本院举报,且本院核实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向举报者支付1000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周启旺,男,汉族,1991年08月19日出生,住合浦县公馆镇浪坡村委会大村146号,公民身份号码:450521199108194817。
二、 执行标的、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周启旺名下具体财产线索[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
三、 悬赏金计算方式: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如发现被执行人周启旺有高消费行为向本院举报,且本院核实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向举报者支付1000元。
四、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确定发放顺序,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779-3930698
邮编:536000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08号海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91年的呢,到底欠人家多少钱啊? 欠钱不还闹到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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