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赔偿金、全网公开道歉!合浦一村民销售有毒豇豆被公诉!
十倍赔偿金、全网公开道歉!合浦一村民销售有毒豇豆被公诉!“2023年3月,我在豇豆种植期间使用了少量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深刻认识到错误,现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在豇豆种植中科学合理用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守护好食品安全。”
近日,广西日报刊登了这样一则特殊的“致歉声明”。这是合浦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的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完毕的“成果”。该案经合浦县法院一审作出生效判决,对被告人洪某处以“刑罚+惩罚性赔偿金+公开道歉”的“复合处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守护合浦豇豆安全
豇豆是合浦县特色农产品,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好合浦豇豆产业,2023年,合浦县检察院办理了首例在豇豆上喷洒禁用农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中,某乡镇村民洪某,在豇豆种植中使用了国家禁用农药,后采摘销售给收购商,被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查获,检测出其销售的豇豆农药残留超标。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公益诉讼检察官经分析研判认为,洪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缸豆虽数量不多、涉案金额不大,但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该批缸豆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已由收购商销往外地某省,流入市场向不特定群众销售,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对洪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依法判令洪某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该院所有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
以案普法“回头看” 做实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与成效,切实守护好消费者“菜篮子”“餐桌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石湾镇豇豆种植基地,走进田间地头,现场开展以案普法“回头看”活动。“洪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办案不是一味刑事打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洪某进行刑事处罚和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主要是发挥好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种植户知法守法,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豇豆种植基地,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以案普法、发放宣传资料、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对办案效果进行全面跟进,以案警醒每一位豇豆种植户和农药销售经营者,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好每一个关口,真正让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蔬菜,避免违法违规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合浦检察
好惊喔,哪里敢吃! 科学合理选择和使用农药、化肥是每个从事种植生产者都应该必须具备的知识。同样,收获后的蔬菜保鲜技术以及有机肥的科学合理使用和有机肥对土壤的作用也应该要懂得。 应该从销售那里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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