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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这性子
发表于 2024-6-11 14:18
北海市公告:停止!
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
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故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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