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mate 发表于 2024-6-28 11:42

最新通知!北海一教师被撤销教师资格

关于撤销邓XX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北教职改〔2024〕5号铁山港区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北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邓XX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北职改〔2024〕17号)精神及你办核查结果,邓XX同志在2020年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期间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形。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令第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撤销邓XX同志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在记录期内不得申报。请你单位落实好后续事宜,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职称政策,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附件:北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邓XX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北职改〔2024〕17号)


北海市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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