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华 发表于 2024-10-5 17:40

北海有人非法渔船海上捕捞作业,挨罚18万!

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通报
蔡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渔业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未悬挂渔船船名牌案

2024年6月11日,闽云渔养60***船正在海上捕捞作业被北海海警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将案件移交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调查处理。经依法登船检查,发现船上渔具下方有捕获的渔获物,该船未悬挂船名牌。该船负责人提供了该船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无法出具《渔业捕捞许可证》;当时船上共有12人,只有1人持有二级船长证书,其他11人均未持有相关渔业船员证书。该船存在涉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渔业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未悬挂渔船船名牌的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经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北海市海洋局于2024年9月决定对蔡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渔获物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60000.00)元整;对蔡某某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出海生产的行为造成渔业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拾贰万(¥120000.00元)元整;对蔡某某未悬挂船名牌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300.00)元整。


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正确悬挂船名牌是确保渔船在海上航行、锚泊、作业时的安全保证,请广大渔民朋友认真做好船主、船长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落实好船员持证上岗、船舶进出港报备等各项渔业安全生产措施,积极保障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请严格遵守有关渔业法律规定,合法安全生产。


特此通报。

北海市海洋局2024年9月27日

吾爱非吾 发表于 2024-10-5 17:42

罚这么多?估计抓了很多鱼了

培记 发表于 2024-10-8 09:01

罚得挺重的,看来收获不少

东城大少 发表于 2024-10-8 09:02

非法捕捞要不得,海洋也需要修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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