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inechow 发表于 2026-3-5 17:26

千万不要干!合浦有人烧甘蔗衣被罚3000元!

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以案释法,强化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管控,切实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两起非法野外用火违法案例予以通报,警示社会各界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6年1月7日,合浦县公馆镇扫管村村民彭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于合浦县公馆镇扫管村委会山嘴村红岭的林地(防火区)内点火取暖,不慎引发失火。经林业部门依法调查核实,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林业部门对彭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2月20日,合浦县廉州镇大岭村村民谭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合浦县廉州镇大岭村委斗鸡村性沟岭林地周边甘蔗地(防火区)内点火焚烧甘蔗衣。经林业部门依法调查核实,谭某某的该行为违反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对谭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防火区范围内严禁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森林防火责任,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林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巡查执法力度,对各类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
来    源|合浦县林业局


沐子 发表于 2026-3-6 09:01

森林防火别大意

李雅波 发表于 2026-3-6 09:02

别抱着侥幸心理野外用火

李雅波 发表于 2026-3-6 09:02

一次罚款让你长记性

啊染 发表于 2026-3-6 09:02

这下亏大了

七秒 发表于 2026-3-6 09:02

防火期野外用火,轻则罚款重则担责

大风儿 发表于 2026-3-6 09:04

给所有合浦人提了个醒

成双 发表于 2026-3-6 09:04

防火规定要记牢

小丰 发表于 2026-3-6 09:06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别因小失大

扁少 发表于 2026-3-6 09:07

违规就罚,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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